引言
当我们在诉讼的问题上遭遇困难时,总想找人来帮助。一般的辩护律师是我们主动去找寻,而且还要付费,律师与我们的关系并不亲密。但神为了要解决我们的困难,主动差派「保惠师」来到世上;「保惠师」要永远与我们同在,祂与我们的关系十分亲密,而且是免费的。「保惠师」的意义为何?「保惠师」从事哪些工作?「保惠师」与我们有何关系?以下拟根据圣经探讨这些问题。
一、保惠师的意义
「保惠师」是圣经中最重要的字之一。「保惠师」是复合字,其希腊文是由「在……旁边」与「被呼召的」所构成,意思是被召唤去提供援助的人。原本指在法庭上提供司法援助的人,后来引申作中保、代求者、帮助者、某某的代表。「保惠师」不是由我们召唤祂来,而是由耶稣与神一同差派祂来(约十四16、23,十六7)。
在新约圣经中,「保惠师」只出现过五次;四次在《约翰福音》:「约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一次在《约翰壹书》:「约壹二1」。兹分类说明如下:
1.《约翰壹书》中的保惠师
在《约翰壹书》中,「保惠师」指耶稣基督。例如约翰长老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1-2)。「中保」希腊文的意思是保惠师、代求者。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代求者,倘若我们偶尔为过犯所胜过,主耶稣在天上会为我们代祷,使我们可以胜过罪恶的辖制。
2.《约翰福音》中的保惠师
在《约翰福音》中,「保惠师」指「真理的圣灵」。例如耶稣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约十四16)。耶稣离开以后,祂不撇下门徒为孤儿,祂要另外差遣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祂要常与门徒同在,也要住在门徒里面,在门徒心内工作(约十四17)。
二、保惠师的工作
根据《约翰福音》与《约翰壹书》的记载,保惠师的工作可归纳如下:
1.永远与信徒同在
经云:「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十四16-17)。「同在」希腊文的意思是「与……一起,陪同某人」,表示两者的关系亲密。门徒因耶稣即将离开他们而忧愁,耶稣安慰门徒,说祂不会撇下门徒为孤儿,祂必到他们这里。也就是在耶稣离开以后,祂会赐下保惠师永远与门徒同在。到那日,门徒就知道他们在耶稣里面,耶稣也在他们里面(约十四18-20)。
2.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信徒
经云:「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6)。「指教」希腊文的意思是指在教学的处境中提供指导、教导,使人能明白真理。对于过去耶稣对门徒所说过的一切话,当时门徒无法明白;后来受到保惠师的引导,他们就能够完全明白(约二22,十二16,十三7)。
3.为耶稣作见证
经云:「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约十五26-27)。「作见证」希腊文的意思是为某人或某事作证,以提供可检验的客观证据。因此圣经中的见证,除了本人亲眼看见、亲耳听见外,还须有别人一同作证,方可采信(约八17)。所以除了耶稣为自己作见证以外(约八14),父神也为耶稣作见证(约八18),证实耶稣所说的话是真的。保惠师的工作之一是作见证,并且祂也要藉由信徒和教会继续作见证,见证耶稣的受死(徒二23)、复活(徒三15)、与恩典,使听到的人能得着救恩的好处(可十六16)。我们若甘心为福音作见证,就有赏赐;若不甘心做这事,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们了(林前九16-17)。
4.指证世人的罪
经云:「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来。祂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十六7-11)。其中第8-11节的中文翻译不容易了解,环球圣经公会新译和合本圣经翻译为:「他来了,就要在罪、在义、在审判各方面指证世人的罪。在罪方面,是因为他们不信我;在义方面,是因为我到父那里去,你们就再看不见我;在审判方面,是因这世界的统治者已经受了审判」。「指证」希腊文的意思是「证明……有罪、使认罪」。
「保惠师」好像担任辩护的律师,不断的替信徒求情,希望他们能无罪获释。「保惠师」也像法官,要指证这世界的罪行。在罪方面,保惠师要指证世人的罪,因为他们不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在义方面,保惠师要指证世人的审判不公平,因为在世界被宣告有罪的耶稣,事实上是无辜的。耶稣是义者(约壹二1),神已经接纳祂,祂已经往父神那里去了。在审判方面,保惠师要施行审判。凡是弃绝耶稣、不领受祂话的人,他们要遭受审判,耶稣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们(约十二48)。「道」就是「真理」,而「真理」就是「圣灵」(约壹五7),也就是「保惠师」。不但不信的人要受审判,而且「世界的王」就是魔鬼,也已经受了审判(约十六11),牠要被赶出去(约十二31)。
5.引导信徒明白真理
经云:「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约十六13)。「引导」希腊文的意思是带领、指导。可以指协助某人到达目的地(太十五14),也可以指引导人获取知识。对于将来要发生的事,一般人无法明白,但圣灵能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二10),所以保惠师要引导和启示信徒,使他们能明白将来的事情。
6.替信徒代求
在《约翰壹书》中记载,耶稣基督是「中保」(约壹二1)。「中保」的意思是保惠师、代求者。在法庭上,「控告」与「代求」是针对同一件事。「控告」是向法庭作出指控,希望对方能被判为有罪;而「代求」是向法庭申辩,希望自己可以免罚。神好像是审判官,而耶稣则好像是辩护律师,祂尽力为我们申辩,使我们能无罪释放。例如米利暗因摩西所娶的古实女子就毁谤他,说:「难道耶和华单与摩西说话,不也与我们说话吗?」这话耶和华听见了。于是耶和华就向米利暗发怒,因这罪惩罚她,米利暗就长了大痲疯。摩西哀求耶和华说:「神啊,求祢医治她!」(民十二1-13)。米利暗因为犯罪,神主动「控告」并惩罚,使她长了大痲疯;而摩西替米利暗「代求」,希望神能医治她。这里「控告」与「代求」都是针对同一件事,就是米利暗长了大痲疯。
魔鬼的主要工作是在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的弟兄(启十二10),希望我们被定罪受罚。但主耶稣却是代求者,祂常为信徒「代祷」,使我们能无罪开释。例如圣灵未降临以前,彼得是软弱无力,他曾三次不认主(路二十二55-61)。撒但想要得着彼得,好筛他像筛麦子一样。但主耶稣已经先为彼得代祷,叫他不至于失了信心;并且要求彼得将来回头以后,要坚固他的弟兄(路二十二31-32)。魔鬼虽然凶残,但因为有主耶稣的代祷,所以彼得能胜过撒但的试探。
主耶稣是永远常存的大祭司,祂是长远活着;祂已经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当日祂曾替彼得「代祷」,今日祂也要替我们「代求」(来七24-25;罗八34),使我们可以胜过试探(林前十13),能够被神称为义(罗八33)。
结语
我们带有肉体,是服在虚空之下,受到败坏的辖制,心里时常叹息。但神爱我们,赐给我们「保惠师」,要成为我们身边的帮助者。「保惠师」就是圣灵,祂是代祷者,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八26);而且祂也是安慰者,可以亲自安慰信徒,使教会的人数增多(徒九31)。圣灵的安慰有时是透过信徒,当我们被圣灵充满,满得圣灵的恩赐,也可以安慰和鼓励他人(徒十一24)。所以我们要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事谢恩,而且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这样,我们的灵与魂与身子能得蒙保守,可以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五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