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活人」可以帮助「死人」得救吗?在华人的道教,他们相信藉由宗教仪式,可以使亡魂得到救赎。印度教相信恒河是圣河,瓦拉那西(Varanasi)是圣地,所以只要将死者的骨灰带到圣地,让它沉浸在圣河中,死者就能进入天堂,不必遭受轮回的痛苦。颇具争议的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也相信「为死者施行洗礼」的教义,藉由活人代替死人受洗,可以使死者得着救恩的福分。这些作法的惟一功效,仅仅是使「活人」的良心得到安慰。
《圣经》中「死人」的意涵如何?「死人」能复活吗?如何行方能出「死」入「生」?「死人」是否有得救的机会?以下拟根据《圣经》探讨这些问题。
一、旧约圣经中的「死人」
1.死人的意义
在《旧约圣经》中,「死人」主要是指肉体生命已经死亡的人。例如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她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亚巴。亚伯拉罕为她寻找墓地,就对赫人说:「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们在这里给我一块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创二十三1-4)
但在少数情况下,「死人」也有象征性的意义。例如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是容貌俊美的妇人。当亚伯拉罕迁往南地去,寄居在基拉耳。亚伯拉罕称他的妻撒拉为妹子,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间,神来,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你是个『死人』哪!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她原是别人的妻子」(创二十1-3)。亚比米勒是「活人」,但神说他是「死人」;因为作错事而无感觉的人,在神的眼中乃是「死人」。
2.死亡的由来
神原本要赐给人类永恒的生命,但始祖犯罪违背神的命令,死亡就临到人类(创二17)。死亡是人犯罪的结果,也是神对人的惩罚。事实上,神不喜悦死人的死亡,祂希望百姓能回头而存活(结十八32)。所以当百姓愿意回转归向神时,祂会拯救那些将要死的人(诗七十九8-11)。
死亡是犯罪受咒诅的结果,所以《旧约》的律法规定,尸体是不洁净的,人摸了死尸,就必不洁净七天(民十九11)。在这种死亡的观念之下,《旧约》认为长寿是神赐给的福气(箴三2),其中最大的福祉是日子长久,直到永远(诗二十一4),也就是拥有不朽的生命。而杀死人使人丧失生命,这是极大的罪行,要被判处死刑(出二十一12)。
二、新约圣经中的「死人」
1.死人的意义
在《新约圣经》中,「死人」除了指肉体生命死亡的人,也指属灵生命死亡的人。例如耶稣对一个人说:「跟从我来!」那人说:「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神国的道。」(路九59-60)。第一个「死人」是指属灵生命死亡的人,他不认为跟从耶稣,是最重要的工作;而第二个「死人」是指肉体生命死亡的人。所以犯罪的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是与神隔绝的「死人」(路十五24;提前五6;弗二1)。只有藉由接受耶稣的光照,方能从死里复活(弗五14)。
2.死人的结局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而且死后有审判,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来九27;林后五10)。凡恒心行善的人,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不顺从真理的人,就以永刑报应他们(罗二6-10)。
在《新约圣经》中,使用「第二次的死」来强调末日惩罚的严重性(启二11;犹12)。在审判之日,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这就是「第二次的死」(启二十13-15)。这是指永远的沉沦,是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帖后一7-10);是指属灵生命的死亡,在地狱里永远离开神的同在与荣耀。而「第一次的死」,或许可指肉体生命的死亡。
3.如何胜过死亡
自亚当犯罪以后,罪就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而罪的工价乃是死,于是死就临到众人,使人与神的生命隔绝(罗三23,五12,六23)。而魔鬼是管辖这幽暗世界的,是掌死权的(弗六12;来二14)。所以任何不与神的生命连结的人,就没有生命,结局就是死亡(约壹五12;罗八6)。
耶稣是生命的源头,祂是那独一不死的(提前六16;罗四17)。所以人只有与神的生命连结,方能永远存活。耶稣基督必要作王,祂要把一切仇敌都放在脚下,最后要制服的仇敌就是死亡(林前十五25-27)。所以耶稣藉由死而复活,祂击败那掌死权的魔鬼,并且取回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林前十五3-4;启一18)。所以耶稣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要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五24-25)。「死人」是指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因为他已经与神的生命隔绝,是在灵命上死亡的人。「死人」藉由相信耶稣,就可以得着永生,能够出死入生,也就是能够与神的生命连结,可以有丰盛的属灵生命。而且在末日审判时,信耶稣的人能不被定罪,可以进入天国。
三、「死人」能复活吗?
1.复活的意义
《旧约圣经》中较少谈论死人复活的议题。「复活」希伯来文的意思是活着、复甦,从死亡之中复原,能够继续活着,表示有胜过死亡的意思。经云:「死人要复活,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来」(赛二十六19)。这是神启示先知,应许要赐给选民活泼的盼望,就是灵命死亡的人可以再次复活,如同以西结先知看见枯骨复活的异象一样(结三十七1-10)。
《新约圣经》中有许多谈论死人复活的议题。「复活」希腊文的意思是高升、从死里复活。「复活」的意义主要有二:(1)指过去耶稣从死里复活(约二十19-29;徒二32;林前十五20),证明祂是生命的主宰。(2)指将来信徒要从死里复活。耶稣是生命的主,不但自己能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而且要将复活与生命赐给信徒(约十一25),使在基督里的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十五20-22)。
「死人复活」对基督徒而言,是重要的议题,是得救的凭据。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耶稣也就没有从「死里复活」。若耶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所信的也都是枉然,我们仍在罪里。我们若靠耶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了(林前十五12-19)。
2.第一次的复活
自从亚当犯罪之后,「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罗五12),众人都在罪恶之下死了。「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它的权下」(罗五14)。从属灵的观点而言,所有的人类都是被生下来的「死人」。不但肉体的生命将会死亡,而且属灵的生命与神隔绝,已经死亡了。
主耶稣的宝血带来赦罪的恩典,凡接受有赦罪功效洗礼的人,他的灵命就重生复活了(罗六3-5)。就救赎的过程而言,未信主以前,灵命是已经死亡;信主以后,藉由赦罪的洗礼,与耶稣一同复活,可以再度与神亲近,这灵命的复甦称为「第一次的复活」(启二十6)。
经云:「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二十6)
信徒的身分是祭司和君王(启一6,五10);祭司是能直接进入圣殿昼夜事奉祂,而君王是能胜过魔鬼的一切攻击,战胜罪恶与死亡。因为信徒已经成为「得胜者」,所以神就赐给他们生命的冠冕,使他们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二10-11)。
3.第二次的复活
末日的时候,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施行审判;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帖前四16)。所有肉体已亡的「死人」都要复活,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9)。相对于受洗时的「第一次的复活」,末日的复活或许可以称为「第二次的复活」。
死人复活是带着甚么身体来呢?现在的身体是必朽坏的,复活的灵体是不朽坏的;现在的身体是羞辱的,复活的灵体是荣耀的;现在的身体是血气的,复活的灵体是灵性的;现在的身体是属土的,复活的灵体是属天的(林前十五35-49)。因为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所以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死人要复活,我们都要改变,成为不朽坏的(林前十五50-53)。
四、「死人」是否有得救的机会?
《圣经》的思想是要将福音传给「活人」,使他们可以得救。人在死亡的时候,得救或沉沦的结局已经被决定,这是无法改变的(路十六26、28)。因此,肉体生命已经死亡的「死人」,是无法反悔的,再也没有得救的机会。
《圣经》中从未提到「为死人受洗」的教义,所以耶稣与使徒勉励人要趁还活着的今日,速速接受福音(约五24-29;林后六1-2)。然而使徒保罗却说:「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洗的,将来怎样呢?若死人总不复活,因何为他们受洗呢?」(林前十五29)。这不是说保罗赞成「为死人受洗」,而是说有些哥林多人相信「有死人复活」的事,他们为了使已故的家人在末日能复活得永生,因此代替已故的家人受洗。虽然教外人士「为死人受洗」的作法是错误的,但是比起哥林多教会中不相信「死人复活」的信徒,他们显然是更用心的。
彼得长老说:「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帐。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彼前四5-6)。基督再临时,祂要施行审判,不但还存活的人要接受审判(太二十五31-32),已经死亡的人也要复活接受审判(启二十12)。所以第一个「死人」是指肉体生命已经死亡的人。至于「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希腊文的意思是「福音也曾被传给死人」。因为肉体生命已死的「死人」不能接受福音,所以第二个「死人」的意思如何?主要有下列三种看法:
1.指属灵生命死亡的人
未信主的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也就是他们的灵命是在死亡的状态。持这看法将产生的问题是,将会失去语意上的连贯性。因为第一个「死人」是指肉体生命已死的人,但是第二个「死人」却变成灵命已死的人,前后对「死人」的定义不一致。
2.指肉体生命已死的人,但在死后福音曾传给他们在阴间的灵魂
持这种看法,是受到下列经文的影响:「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彼前三19-20)。也就是将上述经文解释为,基督藉这灵曾去传道给挪亚时代不信从的灵听。事实上,福音是被传给「人」,而不是传给「灵」;而且人死后仍有机会得救,是没有《圣经》根据的。因此上述经文应解释为,主耶稣的圣灵,也就是神的圣灵,曾藉着挪亚去传道,给当代的人听。但他们不信,因此在死后已成为在牢里被囚禁的灵。
3.指肉体生命已死的人,但在生前曾有福音传给他们
这是最符合《圣经》的解释。「死人」指肉体生命已死的人,「曾有福音传给他们」指在生前曾有福音传给他们。因此福音的传扬对象,在听到福音的时候是活着的,但现在已经死了。这种看法也符合上文的解释,在挪亚时代那些已经死了的人,生前也曾听过福音。
倘若持这种看法解经,则《彼得前书》第四章第6节后半段经文,「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神活着」应如何解释?难道所有的死人在生前都曾听过福音?在这里,「他们」是指已死的信徒,并非指一切的死人。因为彼得的重点不在说明所有死人在生前都听过福音,而是对比「毁谤信徒的人」(彼前四4-5)与「受逼迫的信徒」(彼前四6)之间的结局。「毁谤信徒的人」审判之日要在主面前交帐,祂必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罗二6、8)。至于「受逼迫的信徒」,虽然生前「肉体按着人受审判」;「审判」是动词过去式,是指已故的信徒在活着时,受到世人的审判,遭受不信之人的欺压。但是,「灵性却靠神活着」;「活着」是动词现在式,也就是「受逼迫的信徒」要受到神的奖赏,使他们的灵命能永远存活。
结语
人的寿命有限,有一天都会成为「死人」,而且各人都要照所行的接受审判。结果可能是进入天国得永生,或是到地狱里受永刑。我们将来的去处,与我们在世上活着时的表现,有密切的关系。所以耶稣藉由「不义管家的比喻」勉励信徒,要向不义的管家看齐,他在今世的事上做事聪明,懂得为将来预先作准备(路十六8)。耶稣希望信徒在今世活着的时候,也能为将来的天国预先作准备。倘若我们在今生能多多灵修、奉献、做圣工,如此必有天上永恒的基业为我们存留,使每一位爱主的信徒都能永远存活,成为灵命上的「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