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申六4~7)宗教教育的工作,责任交在人(尤其为父母者)身上,须人的努力,由神的帮助而完成。绝不能因「信心」,「交托」神而忽略它,致牺牲掉了下一代。
一、意义与目的
1.延续信仰,代代相传(诗七十八2~8)。
未曾听见,怎能信呢?(罗十14、17)。
以色列人堕落失败之主要原因──没有宗教教育(何四6;士二7、10~11、19)。
回国后之努力(拉七10;尼八2~3、7~8)。至主降生时,无人再去拜偶像。
提摩太之信(提后一5)。
教养孩童,到老不偏离(箴二十二6)。
2.能救灵魂免死(箴二十三13~14)。
勿任其死亡(箴十九18);真爱儿女的,在于顾惜儿女的灵魂,不使其灭亡。
约瑟、但以理及其三友,能在外邦异域,坚持其信仰不堕落,乃在于其幼年曾受良好之宗教教育。
不忍用杖管教的非爱(箴十三24)。
3.为神培养工人。
提摩太之为传道(提后一5)。
撒母耳之为先知(撒上一24~28)。
4.父母受慰(箴二十九17)。
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箴十1)。管教使子女有智慧(箴二十九15,二十二15,二十30)。
二、如何教训
1.家庭
(1)以言教(申六4~7)。
照主的教训和警戒(弗六4)。
告以神的作为、美德、法度(诗七十八4)。
(2)以身教──环境(申六7~9)。
家长示范、领导(参:伯一5)。
生活习惯的培养(参:但六10)。
2.教会
(1)参加成人聚会(参:路十八15~17;太十九13~15)。
(2)参加宗教教育(儿童或青年)聚会。
当与教员连络、合作。
3.代祷(参:路二十三28)。
我们的宗教教育实与世俗、恶潮流对抗,以保护主内小子的灵魂,非常重要,当努力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