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圣经论第一-蔡圣民

引言

世人对各事,是看「第一」为重,如:成绩第一名,第一有成,第一有智慧,第一健康,第一美丽,或「安全第一」,「金钱第一」等。但世人所看重,所追求的第一,不一定是重要或有福的。

圣经也常提示到「第一」的事,这是极重要的,是人人所当追求的,试引述如下:

一、罗三2:第一是神的圣言赐给我们。

「神的圣言」就是圣经的道,这道是「生命的道」(箴四23;徒五20),神将这生命的道赐给我们,是第一美好的恩赐,我们得此恩赐,为第一宝贵,第一大福气(诗十九9~10,一一九72)。

二、传十二13:由此言而知,人第一当尽的本分是:「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

除此以外,人在世所谋所行的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的」(传道书全卷之结论)。

三、可十二28~30:而诫命中第一要紧的诫命,即:「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又爱人如己」。

因爱是诫命中第一大的(林前十三13),也是我们所最亏欠的(罗十三8),若亏欠爱,就仍住在死中,不能得救(约壹三14),故当不断努力追求爱(林前十四1)。

四、约参4:第一喜乐的事,是能见敬拜神的儿女有按真理而行

即信徒能将所听的道实行出来,在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一25;路十一28),也能藉此而荣耀真神(太五16)。

五、腓一23:离世与主同在好得无比,是第一好的。

此事不只在将来离开世界,死后升天国与主同在,于现在就当离开世界,与世人分别为圣(诗一1;林后六16~18),常在圣殿中与主交通,而有灵交之乐(诗二十七4,八十四3~4、10,十六8~9,二十三6),这是第一好,且好得无比的。

但在反面也有属第一的恶事,是当逃避不可有的。

第一大恶事:是不拜真神而拜假神(耶二12~13、19~20)。

第一苦的事:是被神离弃(太二十七45~46)。

第一重的罪:是亵渎圣灵(太十二31~32)。

第一可怜的:是信主脱罪之后,再犯罪而跌倒的(彼后二20~22;来六4~8)。

故蒙恩得救之人,当十分谨慎,千万不再作犯罪之人(约五14;来十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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