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听命胜于献祭-郭奉三

引言

(撒上十五22~23)

一、献祭

1.旧约时代:祭物,目的。

2.新约时代之献祭也不可少(太二十三23),其祭即:

(1)祈祷

(2)聚会

(3)颂赞(来十三15)

(4)献金(来十三16)

(5)献工(罗十二1)

二、听命比祭物重要

1.不听命(守道),献祭无用(箴十五8,二十八9;太十五3~9)。

扫罗(撒上十三8~13)。

以利(撒上三13~14)。

以色列人(赛一11~17;何八11~13)。

2.蒙悦纳之祭物必是听命者的(玛三3~4)。

行仁义、公平,比献祭更蒙耶和华悦纳(箴二十一3)。

亚伯拉罕(创二十二9~12、16~18)。

亚伯(创四3~7)。

行道的更有福(路十一27~28;雅一22~25)。

当看重神言(伯二十三11~12),遵守祂的旨意和诫命(太七21),才有益,且能取悦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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