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福音
1.主之交托(可十六15)。
2.信徒本份(太十8;提后四4;弗六20)。
3.民多荣神(箴十四28)。
二、作圣工
1.不分昼夜(传十一6;提后四2)。
2.各尽其职(箴三十一27;彼前四10~11)。
3.同心作牛(箴十四4;腓一5)。
三、献什一
1.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
2.是为办会幕事用(民十八21)。
3.是带祝福的一件美事(玛三10)。
四、多祷告
1.多求圣灵的能力(徒四29~31)。
2.多为传道圣工代祷(西四2~3;弗六18~20)。
3.多为教会的兴旺祷告(诗一二二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