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传福音是主的吩咐(可十六15)。
是基督徒的责任(林前九16~17;箴廿四11~12)。
一、文字传道的意义
1.有声传道(徒二14,十七22;约三1~15;徒八26~40)。
2.无声传道:(1)行为感化(彼前三1;太五16)。(2)文字传道(藉书籍、小册、单张……)。
二、文字传道的价值
1.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也不受讲道者和听道者所影响。
2.阅读的人数不受限制。
3.埃提阿伯太监得救,乃受「文字传道」之影响(徒八26~39)。
三、文字传道的范围
1.对外:(1)向外邦人作见证;(2)向一般基督教派更正。
2.对内:(1)灵修;(2)工作;(3)查经;(4)消息;(5)见证。
四、你能为此圣工做什么?
1.你可以多写(约壹一1、4;路一1~4)。
2.你可以多讲:(1)将自己所见所闻讲出(自己的,或家人的见证),请人代笔;(2)阅读之后,多讲给别人听。
3.你可以多读:详细阅读圣经及本会出版之刊物。
4.你可以多介绍读者。
5.你可以多奉献:金钱、时间、才能。
6.你可以多代祷。
结语
福音要传遍世界,必须以文字传道打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