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马太十五章三十~三十一节。
一、何谓神迹?
神本身所行的(出十六13~35)。
主耶稣所行的(太十五30~31)。
藉先知所行的(王上十八30~38)。
藉使徒所行的(徒三1~8)。
包括:神迹(约三2)、奇事(出七9)、奇妙的作为(诗七十八11)、异能(林前十二10)。
乃超自然律的奇迹!
但,出自撒但的运动,就不是真神迹(帖后二9)。
二、行神迹的目的
显示神的威权(可二10)。
证明从神那里来(约三2、5、36)。
使人认认弥赛亚、基督(太十一4;约十四11)。
证实真教会(可十六20;来二4)。
是真教会具备的三条件之一!
进入主恩的门径(约四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