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耶和华的右手施展大能-莆头教会翁梅英

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一、经历第一次海难

1997年农历9月初二下午,我推着自行车在海上过水路。走着走着,突然连车带人跌入海里的深坑。我在海水里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浮起身。往下一站,发现水过脖子高,人实难站稳。自行车尚在水中,如何能将它取出呢?我就恳切祷告,求主加给我力量,使我能拉起自行车。祷告完毕,就一头扎进水中,往下沉,手摸到车,想将之拉住,可是实在无力,努力了一下,人实在难支,就又浮上水面来。立于浮水中,我第二次向主祷告,求主一定帮助我取出自行车。祷完,再次扑入水里。刹那间,我感觉浑身充盈着一股神奇的力量,扑向自行车,猛地拖起车,浮出水面。这股神奇的力量一直支撑着我--我左手托着车,右手划着水,游到浅水处。终于,平安踏上了去路。第二年,村上有一个人赶海,路过此道时,也不慎落入了这个水坑,却没有上来--被溺死了。我知道是主救了我,给了我神奇的力量;从此,更加亲近主,越发爱主了。

二、体验第二次海难

1998年12月24日下午一时,我挑着两个大箩筐,往海上去收海蜊。下午四时左右,我挑着满满的两箩筐海蜊,踏上归家之路。挑着重担在海上行路,并非是件容易的事;我就小心谨慎地走着。约走到半路上,我突然感觉一脚踩空,随即就坠入水中,那两箩筐的海蜊自然也没进了水里。就在此一刹那,我心里大呼:“主啊,快救我!”奇妙的很,我的右手居然还抓着扁担不放。我就用扁担往下撑开,人就浮出水面。我在水面上祷告主,求主帮助我将两箩筐的海蜊提上来。祷毕,我又扎入水底,在水里,我竟然能用扁担勾住两个箩筐的绳子,然后轻易地将它们提上水面,而且拖着它们往浅水之处游去。我再次经历以往那般的“神力”——清楚感受到一股非人所有的力量,象电流一样穿透我的身体。我终于来到了浅水处,顺当地挑着担子返家。翌年8月,有一位村民经过此处时,也跌入了这个深沟,随行的两个人马上去拉,却已不见了他的踪影。第二天,这人的尸体在远处的水面上浮了起来。

三、感受主是我力量

经历了这两次大难不死的事,我对神的认识更进了一层--我的认识是建立在活生生的惊险体验中。我的感受,诗篇作者早已写了出来:“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诗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耶和华的右手施展大能,我必不至死,仍要存活,并要传扬耶和华的作为”(诗118:14-17)。作此见证,一则为“传扬耶和华的作为”,二则为更加鞭策自己,用这个被主屡次“捡回来”的生命,好好报答主恩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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