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三件理所当然的事-侯恩源

引言

所谓理所当然的事,就是「天经地义」之事,凡基督徒都当遵行。

一、在主里听从父母(弗六1)

1.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出二十12)

2.尽孝道报答亲恩(提前五4;路二51)

3.违命者其灯必灭(箴二十三22,三十17)

二、将身体献给神(罗十二1)

1.当作活祭──为主而活(罗六11~13)

2.以致成圣──圣洁无疵(罗六19;帖前四3~5)

3.是神所喜悦的(来十5~7;来十一5)

三、深爱基督(歌一4)

1.受主爱的吸引(激励)(林后五14)

2.主的爱莫测高深,比酒更美(弗三18~19)

3.爱情众水不能熄灭(歌八7;罗八35~39)

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十六22)

结语

吾人既深知以上乃真信徒当尽的本分,若谨慎遵行,必蒙神赐福,永享福乐。

(1)
上一篇 2020年10月10日
下一篇 2020年10月10日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