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经上说:「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妳的律例」(诗一一九71)这样看来受苦与基督徒有很密切的关系,那么基督徒所遭遇到的苦难就值得查考了,以便知其所给我们的益处。
一、因自己犯罪而来的苦
是神的管教,若不受苦就不能离开平日所系恋的罪(诗一一九67)
如大卫的犯罪(撒下十二1~18,十三31、36~37)
二、成为神所使用的器皿而来的苦
常是莫明地、冤枉似的
如约瑟(创三十七4~5、18~20,三十九19~20)大卫(撒上十八7~9、11、17)
三、为义受逼迫,为行善而受苦(彼前二20;太五10)
就是为主持公义、为真理、为指责人的罪而舍命也在所不惜
如耶利米(耶二十六8),祭司撒迦利亚的见杀(代下二十四20~21),施洗约翰(太十四3~5)
四、为基督、为主的名受苦
末世的基督徒都要为主受苦,是圣徒会遭遇到的(太二十四9)
为主的名受苦是极有荣耀的,并且是有喜乐的(徒十三50~52,十六25,五41)
为基督的名受苦是有福的(太五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