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 祭司的职分-周惠安

引言

旧约时代神设立两个重要之圣职,一为先知(耶一7、9),另为祭司(来九7)

一、祭司职分之尊贵

1.最神圣、超越之职分

2.扫罗虽贵为君王,干犯祭司职任,终为神所弃(代上十13;撒上十三8~14)

二、谁可以任祭司职?

神选召,非人自取

1.各家之族长(创八20,十二7~8,十三4、18,二十二2、9,二十六25,三十三20,三十五1、37,四十六1;伯一5)

2.亚伦及其子孙(出二十八1、40~41)

3.主耶稣(来七16~17、21~25)

4.蒙主救赎的人(彼前二9;启一5~6)

三、祭司的职责

1.烧香(出三十7~8)

为自己、家人、同灵、万民,为国代求等(启五8;提前二1~4;耶二十九7)

2.献祭(出二十九38~39、42)

献活祭、颂赞、引人归主等(彼前二5;来十三15~16;罗十二1,十五16)

3.点灯(出二十七20~21)

传扬真道,显出善行(参看:林后四3;太五14~16;腓二15~16)

4.传达神言(玛二7)

心中存丰富真理,引人明白遵行神旨意

四、祭司职分之保守

不与世俗为友,不与罪恶妥协,自重分别为圣,存忌邪的心(民二十五10~13)

结语

认识主赏赐我们职分之尊贵,也祈求主加添心力负起职责,时刻以主心为心,爱主所爱,恶主所恶,保守尊贵职分,一生一世永不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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