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课 婚姻之道

引言

读经:约叁。提后二。

圣句: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十三4)。

婚姻是人生第一件大事,故称为终生大事,本应受众人尊重,但在这末世却有不少人不尊重婚姻,于是产生离婚。同居。试婚。外遇。未婚妈妈等等污秽而不幸的事,却被违背圣经的"新道德观念"误导为"开通"的行为,因而造成许多开通的牺牲者。我们应听从神的话,尊重婚姻。

一、婚姻制度

1.神亲自设立:神用人的始祖亚当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亚当跟前,配合成为人类第一对夫妇。主

耶稣也承认,夫妇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创二22-24;太十九4-6)。

2.神亲自证婚:我们尊重法律的规定及民间善良的风俗,在结婚典礼中请一位长者担任证婚的工作,但证婚人必奉主耶稣的圣名证婚,所以实质上是神亲自证婚的(玛二14)。

3.神设立婚姻的目的

a.使人有同伴,有帮手,得安慰(创二18,二四67)。

b.得虔诚的后裔,治理世界(玛二15;创一28)。

二、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正当的婚姻是神圣的,是快乐的;因为这是神亲自制定且赐福的。但不正当的婚姻是污秽的,是痛苦的;因为这是神所禁止且恨恶的;所以信徒应当尊重婚姻。

1.依时间而论:

a.婚前:尊重婚姻的人重视婚前的圣洁,在婚前(包括已订婚的未婚夫妻)绝不愿意发生超友谊的关系(肉体关系)。为了避免发生这种事,未婚男女不应在无他人的地方单独约会;更不应随着错误的新潮观念,做出"同居"。"试婚"等违背神且扰乱社会秩序的事。这种婚前男女的肉体关系叫做"苟合"或"淫乱",做这种事的人必被神审问且不能进天国(来十三4;林前六9-10)。

b.婚礼:尊重婚姻的人必重视每人只有一次的人生大典--结婚典礼。在婚前靠神保持身心圣洁的人才能在礼拜堂举行隆重的婚礼,接受真神与弟兄姐妹的祝福。

c.婚后:尊重婚姻的人重视"一夫一妻"制度(合圣经的教训也合法律的规定)(提前三2。12)。不愿"重婚",也不愿"分居"或"离婚"(林前七10-11;太十九5-6)。除了重婚之外如嫖妓。外遇等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肉体关系叫做"奸淫"。犯奸淫的人,必被神审判且不能进天国(来十三4;林前六9-10)。

2.依对象而论:

a.尊重神:既然婚姻制度是神所制定且神亲自证婚的,所以尊重神的人理当尊重婚姻;反面说,尊重婚姻就是尊重神的一种具体表现(玛二14)。

b.尊重父母(在主里):神要我们孝敬父母,顺从就是孝敬父母的要项之一。故能孝敬父母的人,在婚姻上也必会尊重父母的意见。父母藉他们丰富的社会经验(若是敬畏神的父母,更藉着属灵的知识与眼光)对我们提出的意见一定是极宝贵的,我们理当尊重他们;以撒。雅各就是我们的好榜样(弗六1;创二四。二八1-7)。

c.尊重对方:婚姻之对象也是神的儿女,我们若尊重神,也当尊重神的儿女--对方。在谈婚事的过程中,始终尊重对方的家庭与个人,很诚恳而有礼貌地谈,不应象挑选货物那样从几个人中挑选一个;应一对一诚恳地谈,谈不成时作一个圆满的结束后才再与另一位谈。在婚前交往中更须尊重对方的人格,绝不作无理的要求。婚后更要一辈子尊重对方,如此才能蒙神喜悦,荣神且得福。

尊重婚姻的人,应在主内选择对象。与信仰不相同的异性结婚,在婚后的实际生活上,除非放弃自己原有的信仰原则,否则在夫妇之间必然会发生许多摩擦。如生活方式。职业。儿女的信仰与教育等,都牵涉到以后长久的年日。所以与未信主的人结婚,不仅在宗教信仰上发生困扰,在实际生活上也不会幸福的。最可悲的是,许多未婚的青年对这件事不易领会(因为没有体验);直到婚后体会到了才后悔,却已经太迟了。我们应切记:"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摩三3;尼十三24;玛二11-12;可十11-12;林前七2-5。10-16)。

三、夫妇的地位

1.夫妇是一体:圣经中对夫妇的地位之看法,既不是"男尊女卑"也不是"男女平等"。始祖亚当的配偶夏娃不是单独被造,乃是从男人身上造出来,且长大以后,二人要结合,成为一体(弗五31)。所以夫妇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体的了(可十8)。有二人才能比较地位的高低或平等,夫妇既然是一体就无需比较了。夫妻既为一体,在婚姻上的权利与义务就相同了(弗五十11-12;林前七2-5。10-16)。

2.丈夫是头,妻子是身体:虽然夫妇为一体,婚姻上的权利义务都相同,但为了使家庭有秩序,圣经记载:神是基督的头,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丈夫)是妻子的头(林前十一3)。又说丈夫是头。妻子是身体;一个人不能缺少头,同时也不能缺少身体;虽然头是全身的主,许多重大事件的处理,都由头来决定,但我们仍无法否认,身体对全身的贡献并不小于头(弗五23。28)。

四、夫妇当如何相待

1.丈夫当爱妻子

a.丈夫当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弗五25)。

b.丈夫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弗五28-29)。

c.丈夫当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敬重妻子,不苦待妻子(彼三7;西三19)。

d.重妻子。无忿怒。无争论的人,其祷告才能蒙神垂听(彼前三7下;提前二8)。

2.妻子当顺服丈夫

a.妻子当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五22-24)。

b.对不信主的丈夫也要顺服(彼前三1-6)。

c.对乖僻的丈夫也要顺服(参考:彼前二18。20)。

d.妻子不可教训或辖管丈夫(提前二12)。

妻子若能顺服丈夫,那些不信从道理的丈夫,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彼前三1)。

妻子应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廉耻。自守。沉静学道,以正派衣裳为妆饰(彼前三3-4;提前二9。11)。

丈夫最苦恼的,莫过于"争吵使气的妻子"(箴十九13,二一9。19,二五24,二七15)。

结语

世人常重视传统,尊重当地社会的风俗习惯。本来我国的风俗相当保守,但随着农业社会转变为工商业社会,更因受欧美各国的影响,民众对各种价值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尤其对婚姻的看法,更有了惊人的大改变。我们若不常读经。祷告,很容易受这些似是而非的新观念,新作法的影响,走上不幸的错路(西二8)。愿主亲自带领,使每位同灵都能尊重神的话,尊重婚姻,以便过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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