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一、被发财车撞上无恙
我叫陈雅恩,今年十岁,住在台北县芦洲乡中正路,属于芦洲教会。民国七十八年十月十六日晚上七时二十分,家父开轿车要到教会,车子停在会堂正前方的路边时,因我年纪小,无交通常识,从车内出来,也没有停看左右,就横跨光华路过去,一剎那间身体就被发财车撞上,我的身边如同滚球般的飞过前方二公尺多。父母看到我,大声喊叫「哈利路亚」,赶紧跑过去看看我的身体有没有受伤,司机也下来看我。那时父母看我没有受伤,问我身体会不会痛,我说不会痛啊﹗又检查我的身体。
因父母不放心是否有内伤,就把我带到检验所照X光,检查结果身体无恙。当晚芦洲教会全体信徒聚会后的祷告中,特别为我祷告。感谢主的保佑,到今天我的身体都很好,愿一切的荣耀都归给主耶稣的名。阿们。
二、双腿被自用车辗过无恙
我叫林文靖,今年十一岁,住在基隆市正滨路,属于正滨教会。民国七十八年七月十五日下午安息日聚会后,我要经过中正路人行道时,忽然一辆载着家具的小型自用车撞到我,车子的前轮辗过我的双腿,车子停了下来。那时妈妈拉着我、抱着我,有很多信徒和未信主的人都来围观,有的人责备那位司机开车不小心。过了不久,花加华传道从传道房(四楼)下来看我,那时妈妈还抱着我,传道叫我下来走路看看,又问我走路双腿会不会痛,我说不会痛,传道说:主保佑你,有神迹在你身上。传道也安慰妈妈,叫她可以放心回家。
妈妈还不放心,就把我带到基隆检验所照X光,医师检查结果,双腿无恙;妈妈又不放心,把我带到基隆海军医院住院二天,身体也没有怎么样,第三天就出院回家。感谢主的恩典,直到如今,我的双腿都没有毛病,从我身上的神迹,真正体会到神的爱和恩典,一切的荣耀都归给主耶稣的名。阿们。
三、求圣灵中见异象
我叫陈慧珍,今年十四岁。七十五年十月七日布道会的第一晚,我跟着许多人到讲台前,迫切流泪的祷告,求神赏赐宝贵的圣灵。
不久,我看到异象:有很多非常漂亮的花,什么颜色都有。其中,我最喜欢红花,所以就伸手摸它一下。没想到红花开始唱诗:「哈利路亚,赞美真神……」唱得很好听,那是我们赞美诗的第三首。唱完了,我又叫它再唱一首,它就唱:「权能、权能……」(赞美诗二四七首)。
突然,有一个人摸我的肩膀,我一看,原来是主耶稣,我看不清楚主耶稣的相貌,但是我心里知道祂就是主耶稣。祂对我说:「小朋友,我带妳到一个很好的地方,好吗?」我说:「好。」我们就一起走了,这时我对主耶稣说:「我们牵牵手,好吗?」主说:「不行,因我是灵。」我们走到主耶稣所说很好的地方;在那里,我又看到很多花。我顺手摸了白花一下,可是白花不唱歌。我问主耶稣:「为什么它不唱诗呢?」主耶稣说:「这白花不会唱歌的。」讲到这里,传道在按铃,铃声响了,我所看见的异象也就消失了。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