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常常听见有些人争辩,以为该教会有神迹奇事,就是能得救的证据,因而自满自恃,拒不接受全备的真理这是对神迹的意义与得救的条件不明白。
一、神迹
1、证明有神非证明得救(可16:15-17)
2、神迹的发生:
(1)因耶稣的名,连不跟从主的人也奉主名赶出邪鬼(太7:22;徒3:16;可9:38-39)
(2)因人的信(可16:17-18,11:20-24)
(3)非因得救而发生(太7:21-24)
二、得救
1、是神开的一条真理的道(弗1:13)
2、接受赦罪浸礼又得圣灵作凭据(弗1:14)
(1)接受浸礼(可16:16;徒22:16)
(2)接受圣灵(弗1:13-14;徒2:38;多3:5)
三、神迹与得救
1、能得救的教会一定有神迹证实所传的道(可16:20)
2、有神迹的教会不一定能得救;
(1)不承受亚伯拉罕福分(产业)的后裔,也经历神迹(创21:17-20;16:7-15)
(2)单奉主名加信心便能发生神迹!(太7:22;可11:22-24)
(3)撒旦也会假装光明天使行奇事(林后11:14;启13:11-14;太24:24)
(4)得救要具备合圣经真理的条件
(5)单认神迹不认真理的信仰是危险的容易被迷惑的就是这种人(太24:24)
3、接受神迹还要进入真理(约3:1-5)
结语
所以不要单满足在神迹中,更要藉着神迹,信心追求合神旨意的全备之道,以致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