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为何不再犯罪-林福真

引言

约8:11

有人怕犯罪,有人无所谓犯罪,就是对罪的结果,犯罪不犯罪利害关系不明。

一、何为罪

1、对神:违背天法——十诫、神旨即罪

2、对人:

(1)违背国法;

(2)违背道德

3、对己:

(1)不行义和不为主发光(雅4:17)

(2)随心所欲辱主名

罪的性质(约壹5:16-17):

1、有轻、重之分

2、死罪与不致死的罪

二、为何不犯罪

(一)犯罪会受魔鬼辖制(约壹3:8)

(二)犯罪会产生罪的结果(罗6:23;诗40:12)

(1)被动的结果:责罚,如违规受处罚

(2)主动的结果:直接,如违规、撞车、饮毒致病

(三)犯罪后,咒诅伴随

(1)失去平安

(2)连累别人

(3)受审判

)明知故犯,后果更惨(来6:4-8;10:26-27;约

5:14;彼后2:20)

(1)不蒙怜悯

(2)审判更重

)为要报答主赎罪大恩,须献圣洁身体给主,为主作荣耀的见证(约12:9-11,12:11)

三、如何不犯罪

1、儆醒祈祷(太26:41;弗6:18)

2、多读圣经(诗119:11;约壹3:9;耶15:16)

3、甘心忍苦(彼前4:1-2)

4、远避诱惑:

(1)坏同伴(林前15:33)

(2)坏场所(林后6:14-18)

5、天天省察:如同每天洗刷;

6、及时认罪悔改(约壹1:9;诗51:17;赛57:15)

7、靠圣灵更新心志(多3:5;罗12:2),才能抵挡仇敌

结语

犯罪有结果──报应,为了平安,为了永福,所以我们决不能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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