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感谢主!让我有这个机会见证主的恩典。我现年65岁,回想主恩,五、六十年来绵绵不断,生活虽然清苦,但因有主的扶持,一路平安幸福,不禁要说:「有主真好!」。我自幼生长在拜偶像的家里,父亲深信一般民间信仰,严重到动辄得咎的地步,举凡大小祭拜事奉忌讳的事,无不遵行,但却得不到平安,俗话说:人穷鬼还要抓,是最好的写照。
我上有三个哥哥,大哥和二哥皆因不平安、家又贫而寄养在外婆家,我的三哥在患了俗称的「着猴」而养不大的情况下,拜庙公为干爹,原寄望能好起来,岂料却死了。没多久轮到我也因「着猴」死了,当时我五岁,听母亲口述,迷信险些害了我,因家人听信道长之类的话,必须将死后的我放在蒸笼上作法,为免将祸患如三哥一样再殃及弟妹,就在作法之时,舅舅(赵唯呈)携同教会杨约翰传道来劝说,经过祷告之后,我死而复活,全家人因而信主,从此得以脱离恶者的辖制。
再说:舅舅在我死之前就常向我父母传福音传警告,然人总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因着舅舅的亲身体验,父母的态度是脚踏两条船,慕道归幕道,道场归道场,若非神及时的拯救,就不会有今天的我。舅舅原本是个乩童,他的作为叫村民们不得不信,医病赶鬼不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敌军在上空袭击,他手扛链子安然无恙的走过又深又宽的彰化鹿港番仔沟水面,无奈在他二儿子被鬼附身时,他却怎么观都观不起来,人的尽头是神的起头,就在走投无路之时听到了真耶稣教会的道理,我的表哥就在全家信主还有教会弟兄姐妹热心代祷之下,将鬼从他身上赶出,赶出后鬼就往窗外逃窜去了,从此舅舅成为一个热心传福音的基督徒。
民国52年间我在公路局恒春往四重溪的车站卖票,票房被小偷光顾两次,一次破窗而入,二千元在抽屉里没被偷,以薪水计须上班二、三个月,一次被偷六百多元,报案之后都破了案,且因而破了一桩匪谍案子,我没有损失。婚后我以同样感恩的心情倚靠、交托、祷告,深信主必看顾,开制鞋工厂、带孩子,虽有忙不完的工作,却从不心慌。感谢主!赐予平安喜乐。
在此见证印象中极为深刻的一件事为:在工厂前面有一条路,五月初夏一位卖葡萄的老人家出现在那里,老幺刚好放学回来说要吃葡萄,我说:『我去买。』奇怪的是很平常的一件事,老公和一年级的老幺都从屋里跑出来看我买葡萄,就在此时,屋内十五人份的高速锅因清草叶塞住透气孔而爆炸把屋顶炸破了两个洞,隔壁刚好在盖房子,施工的工人,帮我们补上两块水泥浪板,得以遮住四点下的雨,,因工人们坚持不收费只好以鞋子送他,主恩浩大无以回报,谨此见证,愿一切荣耀归天上真神,阿们!
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约十四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