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这些工人工作的时间不同,清早去的最多,酉初(下午五时)去的最少;巳初的(上午九点),午正(中午十二时),申初(下午三时)进屋工作的,其工作时间亦各自不同。但他们所得的工钱却是一样——个得一钱(10节)。使先来工作的人,不得不埋怨家主,因为似乎很不公平了。其实,正如家主所回答的,主人并没有亏负他们。因为主人与他们所讲定的是,一天(可能上午六时至下午六时)一钱银子,而主人照所讲定的付给他们,对他们并五亏负之处。至于晚来的,得同样的报酬,是主人给他们特别的恩典,正如主人所说,他自己的东西,随自己的意思用,外人有什么资格可加干涉呢?如此,天父对于他所用的工人之报酬,有一定的标准;但神亦可随祂的意思给与特别的恩惠,这是人所不可非议的。难道可因此而说神不公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