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光的作用在于照耀黑暗,因此信徒当成为照耀黑暗世界的光的存在才好。在此所说的光是指信徒的好行为而言(太5:16;彼前2:12)。信徒将从主耶稣所领受的真光的光辉(约1:9;弗5:8)发挥出来照耀世界——即靠着圣灵行出好行为来有益于世人,才能使真神得到荣耀。因此,不能被人认为其存在,又不能照出世上之罪恶(由于基督徒之好行为而使世人自觉其罪恶)的基督徒,是没有「光」的基督徒。当然不能做世上的光了。
蜡烛要发出光,必须燃烧它自己;油灯要发出光,非消耗油不可。同样,基督徒要做世上的光,必须牺牲自己,消耗自己,始能有光的作用。所谓「舍己以爱人」,便是光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