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太5:29-30」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我们信徒是不是真的要剜出眼睛或砍掉手臂呢?

答:

这是强调为使徒全身得救,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之说法,我们只要看重灵魂之得救胜过身体之保全(太20:28)即可,不必真的要把眼睛弄瞎或砍下手来。这个地方除说个人的身体之外,亦可指整教会而言。因为教会是耶稣的身体,我们信徒是肢体(弗1:23;林前12:12);所以如果有信徒犯罪将致使整个教会堕落而不能得救时,就当毅然开除这一肢体的信徒,免得为一点面酵使全团都发起来(林前5:1-2,6-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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