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我是刘莉媖,小时候住新竹乡下,客家庄大部分都是信奉民间信仰,为祭祖观念着重的环境,我的家里也是如此。直到87年底,一位同事(台北教会的娟宁阿姨)分享福音给我,才开始到教会慕道!民国88年,正逢松山教会春季灵恩布道会期间,而我的生活、身体、工作都很不顺利,受到极大的试炼,身体差到不得不辞掉工作。
因我身体极度不适,全身抽痛几乎要昏过去,陪伴我的是中风且行动不便的母亲,她非常担心又无助,我们只能一起迫切祷告,流泪求主救我!那时我因慕道几个月,仍犹豫是否受洗,而关心我的朋友们说,因我那年犯太岁,应去安太岁才好。但感谢主非常爱我!让我得以坚持下去,我向主祷告:「我不安太岁,我要相信祢,求祢救救我!我想去受洗了!」感谢主拯救,我终于在88年4月17日和母亲一起在松山教会受洗成为神的儿女!
因为带着生病的母亲在台北生活,所以毕业后,我大部分都从事业务属性的工作(想努力打拚些,收入就有可能更多,而不是只领固定薪水)接下来,我想分享我在工作中体会神的恩典保守。
一、机会是神所赏赐的
在一次秋季灵恩布道会前一个月,我向神祈求「能完整的参加完这属灵的飨宴,若有机会,我也会努力邀慕道者来教会」,不要像过往,只是不停的在赶时间;坦白说,实际上不容易!我们服务业的工作,客户随时会打电话来,也就得随时待命。
「但神若愿意,就会凡事都能!」那个月我完成了3个案件,其中有一个案子很特别。她们有3个人走在马路上,我向前递了名片,且很快速的在几天内就帮她们姪儿找到适合的房子!过程十分奇妙,而且时间点衔接太刚好了!(那天我正在东湖忙,有一客户看了网络广告,临时来电和我约看租的房子,但我回答:「我人在东湖,忙完赶到汐止要45钟后才会到。」她竟愿意等!就在我带身旁这组租屋客户去牵摩托车时,碰巧看见从我身边经过的这3人)从一开始到结束,她们都好奇问我为什么知道她们要找房子?因为当时又没有人正在带她们看屋,而且如果早些到达或晚点到,也就碰不到这组客人,但那时间就是刚刚好!感谢主!也因我在布道会前完成了自己生活所需的工作量,对公司也有所交代,所以能安心的在会堂聚会。感谢主!当我们愿意将神摆在第一的位置,神也知道我生活所需,就会加添给我们,正如圣经腓立比书四章6节:「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是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
二、神爱的,祂必管教
记得在一个安息日聚会时,静音电话不停震动,聚会时,我一向坚持不接听任何电话。待聚会结束,我才看来电显示,再逐一回电。结果我有六至七通未接来电,且皆是同一客户所拨,并发简讯告知我去收斡旋金支票,我犹豫了一下,想利用午餐时间去拿,再赶回来下午的安息日聚会即可。于是我开车前往东湖,但时间却延迟,因为我的客户从事美发业,中午十分忙碌,我等到近二点,心里焦急不安,等她下来收完支票后,我赶回教会时已迟到四十分钟了,根本没能如预期赶回来完整守安息圣日。这位客户很信任我,问我要出多少价金可以买成,我如实告知,她也同意!看似十拿九稳的局势,怎知隔天即翻盘,屋主因为别家中介从中介入破坏,于是当晚已卖给另一客户,签约完成,并避不见面;经过一两天才见着屋主,并知晓已售出,结果白忙一场;深刻体验箴言十六章9 节所说:「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以及以赛亚书五十八章13-14节:「你若在安息日调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你就以耶和华为乐。耶和华要使你乘驾地的高处,又以你祖雅各的产业养育你。」
三、我的帮助从神而来
有一次,因友人先生转介绍买卖一笔头份的土地,金额不大,且同行有买方,很快速以一百万总额达成协议成交签约!但签约后隔天卖方反悔,并一直来电哭闹反悔:「她不行卖那笔土地,因为那是诈骗集团首脑和她私底下协议挂名在她那(她叙述说,她拿现金去做投资,这笔土地过户在她名下),若卖了,她会有生命危险⋯⋯;并拿出多份报纸佐证,她当年被骗的新闻事件,我只问她为何要卖之前不想清楚,现在卖了才后悔,才说这些话呢?并且告诉她,如果反悔是有违约罚则的,但她不想履约,也告知无法赔偿违约金,就一般行政流程,若一方不履约,则诉请法院裁定。我听过同业案例,法院审理来回也有3年之久;那阵子,我晚上根本无法入眠,只有流泪向神求,告诉祂我不想跑法院(因为耗时耗力,且因是友人之友,我也不想用此法对待她),但又想不出更好的方法。
我虽很烦愁,但还是得打起精神处理!一方面请同行劝退买方别买或赔偿金减少;一方面和卖方沟通继续履约,协商过程中,还要忍受同行不谅解;卖方一直歇斯底里地说:「大家法院见!我又不一定输!」总之就是失去理性了。
经多次协商皆无效,好不容易约定南下在头份店当面协商,谈判赔偿金,我和教会几位要好的姊妹请求代祷!最后协商结果:买方以十万同意,我和卖方说:我帮忙赔五万,她才当下同意,当天买卖双方也签了和解书结案!
其实这个案子,买方是可以请求赔偿四十至一百万的,因当天签约时她即拿走四十万现金;但我和一姐妹分享我家庭的开支状况,我仅能赔5万;而她也单纯的向神如此祈求,神竟其妙的保守与开路!如哥林多前书十章13节:「你们所预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教你们忍受的住。」
四、凡事都有神的美意
感谢神的慈绳爱索,一直保守并拖住我!目前房仲这工作,我曾经多次想放弃;因为收入不稳定,虽然报酬较高,但试探也更大。买卖真是心理战,大部分的人都是贪心的;你若只当传声筒,仅如实传达屋主要卖多少,买方就想更低取得;若如实传达买方想买多少,屋主就要求再加价。如此没有交集,是无法圆满成交的!而「说谎」又是神不喜悦的事,甚至无法进天国,怎么办呢?我也很挣扎!后来我想通了,毎个行业都有基督徒存在的意义吧!神把每个人摆在每个不同位置,都有神的旨意!虽然我曾跌倒、做错过,但感谢主一路修正我的脚步,让我回转向祂;也给我智慧处理各样棘手的状况。
相信每个人在工作时都曾感受过压力,甚至觉得苦难担;但只要我们回转向主耶稣,遵守神的诫命,神都会让我们重新得力!主恩够用!
愿所有的荣耀颂赞都归予天上的真神,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