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主耶稣与我同在-内坜教会王应祯

第14章 主耶稣与我同在-内坜教会王应祯

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基督徒常说:「我在主里面,主在我里面,以及神在我心」等圣经旨意,可是很少有人真正体验过这旨意的真实景况。蒙主恩典,我却有幸体验到主与我同在的真实情境,如此神恩奇妙的事迹,实值得写出来与主内同灵共同分享。七年前我有一位未信主的单身朋友,他信佛入迷,常拜偶像,有时要到较远的庙宇去拜偶像时,因不便,就常打电话请我用摩托车载他去。我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知道他拜偶像,不但不劝他不要拜,反而还载他去,鼓励他,这是多么违背圣经旨意。可是我不但未儆醒,反而仍然常常载他去,结果我终于受到了主的责罚。几年前当我又载他去拜偶像时,经过一个十字路口,一辆酒驾汽车拦腰撞上我的机车,飞了两公尺之远,后座友人所持香纸,洒满一地。他仅轻伤,即先行回家休养,而我却右腿流血,胫骨折断。

躺在加护病房的病床上,一群医生护士围着病床为我处理腿伤,我看着血淋淋的一条腿,心里的恐慌真是难以形容,惊慌之中,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我是基督徒,是主耶稣的儿子,我现在遇难,应该告知耶稣。于是我马上闭上眼睛祷告:「主啊!我知错,我认罪,但求主耶稣本着怜悯的心,宽恕我、帮助我,让我的痛苦能减到最低。」说也奇妙,祷告之后,心里忽然平静下来,受伤的疼痛也随之减轻。转入病房,教会同灵来慰问时,虽满腿纱布仍是血迹斑斑,我却能谈笑风生,一点痛苦的感觉都没有。「手术」这是多么可怕的名词,我要求医师尽可能的不要动手术,医生答应并说不动手术就要打石膏,不妨观察两天再决定。

第二天晚上,医生唤我到诊疗室去看X光片,让我了解受伤的情形。正在看片时,主耶稣授意一个人在旁边对医生说:看这片子的情形,还是手术比较好,因为这种小伤,如果打石膏,休养时间必须三至六个月,到时撤除石膏之后,肌肉必定相当萎缩,要想复原,还要花一年以上的时间做长期复健,然而就算复健有效,也绝不能完全复原到像未受伤前一样;如果手术,两天以后就可下床活动,两个月以后即可完全复原。主治医生听了这些建议之后,转过头来征询我的意见,是打石膏还是手术?已经受过一次痛苦,还要再受一次痛苦吗?我正在犹豫的时候,想到这个不相干的人,来得这么巧,分析得这么好,一定是主耶稣的神奇,有主耶稣的眷顾,我还怕什么,于是我决定再受一次痛苦。

前天晚上决定,第二天晚上八点就执行腿骨植入钢筋的手术。进入手术室时,我迫切地向主耶稣祷告:「主啊!这是我人生的大灾难,现在我要进手术室了,求主的圣灵进入我的心中,庇佑我、保护我,给我勇气,让我度过这个难关。」手术是半身麻醉,耳边喇呼、喇呼的锯骨声,叮当、叮当的搥打钢筋声,都听得清清楚楚,当时我还和医护人员聊天,没有一点疼痛。两个小时后手术完成,进入甦醒室,等待麻醉药消退,医生离开前还嘱咐护士,麻醉退后可能会非常疼痛,记住要给病人吃止痛药,打止痛针。甦醒室里,我仍然很清醒,闭着眼睛,我向主耶稣祷告:感谢主的相伴与眷顾,让我平安地度过这次的难关。

手术后第二天起,我就下床扶着四脚架在病房里来回走动,一走就是半小时,这种奇妙,连医生都觉得不可思议。但我知道这是主的恩典,是只有信耶稣的人才有的福气。一周后,我出院回家,临走时,医院还借给我两支拐杖,可是回家后一次也没用过,仅靠着四脚架撑了七、八天后,就自己慢慢地练习走路,不到一个月我就行动自如了。如今我已八十七岁了,我每天在健身房跑步机上跑三千公尺,每天在游泳池泡汤、冲水、游泳(每天三百公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从不间断。现在我的身体非常健康,每天内心都充满了喜乐,这些都是主的恩典所赐,感谢主。回想这段往事,有如圣经里「约伯」的情形一样,蒙主耶稣的垂爱,我所得到的远比失去的多,并且是加倍的恩典。哈利路亚,感谢主,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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