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问题无法得到满意的解答时,是否以此为借口来改变k会的基本信仰呢?特别是有关圣灵方面的教导。人们所研发所理解出来的“道理”,所经历过的过程,是否成为暗中破坏真理的依据?这真理——就是教会被建立的根基所在。
在过去这几年来,“圣灵的果子”的概念己成了争议的话题,这争议点和“圣灵的内住”有关。这概念最初被一些人釆纳,他们主张:一个人不会说方言,也可以被圣灵充满。自那时起,这种说法就一再有变化,他们现在相信:说方言是被圣灵充满的证据。他们最新的看法是:一个人在受洗时就有圣灵内住。不论是怎么个迂回说法,他们都间接地省略掉“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凭据”(他们认为“内住”和“充满”,这二词之间的用法是有区别的)。
一、结果子是每个人的责任吗?
结果子在旧约时代是神给选民的命令。神总是期待祂的选民能在祂里面扎根结果(王下十九30;赛三十七31),这么做,他们可以被保守在主里,以显明他们独特的身分,属神的子民。然而,历史告诉我们,这些选民并没有在生活上真正结出果子来,至于在末世代,就我们这些余剩的民(祂的信徒)而言,我们有责任、也能够做到那肉体以色列人(祂的选民)所没有做到的事——结果的工作。
虽然,有些圣经章节本质上是以预言为性质(约十五1-2),但若说在圣灵降临之前不曾有人结过果子,这种假设是不正确的。当施洗约翰出来传道,他警诫人若不结果与悔改的心相称,将会有危险临到,不结果子的后果就是全然毁灭(路三8)。若在圣灵降临前结果子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么约翰所要求的,对那些相信他所传讲的人而言将有失公平且不着边际。
二、我们该如何结果子?
关于这点,经上怎么说呢?
首先,我们必须有这认识:二位受洗过的信徒所结的果子绝对和那未受洗的人不同。这差别是在受过洗的人就是在主里;未受过洗的则非。主耶稣说:“好树姑好果子”(路六43;太七17),从圣经的道理,我们知道一个人要成为好人,首先他必须要与神和好,这“和好的道理”是借着受洗罪蒙赦免来完成。
人的力量很有限,要持续结果子,必须靠神的帮助。这是圣经上的真理:“我们应当靠着耶妹,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来十三15)。“靠着耶稣”,我们结嘴唇的果子!这里有两种交替观念:
第一,从我们这方面来说,我们靠着耶稣才能不断的结嘴唇的果子;
第二,借着基督赐给我们的力量,使我们能继续结这果子。借着圣灵结果子(有好行为)固然是真的,然而若说“当一个人受洗,他的好行为(果子)就证明他有圣灵内住,或己经被圣灵充满”,这样的说法并不符合圣经基本教义。从圣经的教导,我们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我们也知道圣灵内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为我们祷告能说方言。事实上,从很多方面,想要对结果子的道理有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必须先固守教会的传统信仰。
三、圣灵的果子
“果子”这字眼随并与“圣灵”一起,这在《加拉太书》被使用过一次。不可否认的是:“圣灵的果子”是一切表明神本性之美德的总称。保罗教导教会信徒要被圣灵引导,使教会彰显出神的本性(加五18f),他说:“当我们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五16),圣灵若在我们里面,我们就应该能过着一种表明神本性特质旳生活样式。然而保罗从来不做这种建议:有神的美德等于已经领受圣灵或表示圣灵内住的明证。
在这关头,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发生在使徒时代圣灵降临的普遍性的程度,和我们现在所经历的有所不同。仔细査阅使徒行传所发生过的事件,有几次情况是整体信徒同一时间领受圣灵,例子包括那一百二十人(徒二4)、撒玛利亚聲城的人(徒八17)、以及哥尼流全家(徒十44)。有见及此,在加拉太地区的教会可能也有类似同时领受圣灵的情况发生。
同样的,也不是没有听过,一个人己领受圣灵却仍生活在罪中,哥林多教会就是一个例子,当中有己受圣灵的信徒犯奸淫罪得罪神(林前六18),不能了解他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林前六19),就因为有这种情况,所以保罗写信给他们。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保罗从没有做过这种推理:人一旦受洗就有圣灵内住。
四、澄清
其实一个人能够显出好行为(圣灵的果子),并不表示他已受圣灵或被圣灵充满。在圣经上至终没有绝对的证据来证明有圣灵的果子就代表被圣灵充满,事实上,若要坚持这点,那将会使真理模糊。当腓力在撒玛利亚传道,全城大有欢喜(在NKJV是喜乐一显出圣灵的果子),这是发生在撒玛利亚人受洗之前的事(徒八8)。肯定地说,在那个时间点,他们并没有圣灵的内住。可见,这喜乐纯粹从神所赐,是由于他们听见并且领受道理的缘故。
此外,当有人提出:“第一,人在受洗时就被圣灵充满;第二,有好行为(结圣灵果子)就是圣灵充满的证据”,这种观点要来解释教义中的圣灵论就变得更加的困难。若以此假设为准,我们则可对这假设下个结论,就是所有新受洗的人(至少在刚起步阶段的人)既然已经被圣灵充满,就是最完全,能行各样善事。然而,这和事实相距甚远,有些人,我们知道在受洗后还离开属灵的成熟度甚远,当、须努力追求。还有些信了不久就离弃信仰。经上记着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耶稣基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很显然地,工作是藉由神来完成,我们之所以能行善,是因为我们是在祂里面造成的。这“在祂里面”的状况要能成立,除非借着受洗。我们既然己经受洗归入基督(加三27),我们现在就是在祂里面了。总而言之,受洗归主后不论完成什么善工,只要出于所存的善心,就被视之为善果。
谈到这儿,若有善工被弟兄或姐妹执行,虽然这位执行者尚未领受圣灵,这工作是出于神。既然行善结果子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那么不论我们是否己经领受圣灵,祂必定会帮助那些“在祂里面”的人,这些人所作的工就应该得到尊重和鼓励,为的是在主里得到信仰的植培和造就。
五、神有最终决定权
既然领受圣灵是神对祂选民的应许,我们就必须坚信领受圣灵是迟早的事,因为神是信实的神。因此,我们不能轻易地说,那己受圣灵者所做的工优越于那尚未领受圣灵者所做的,他们都该受到同样的尊重。
其原因是,已受圣灵者所做的工也不见得就是圣灵的果子,如果他没有顺从圣灵;同样的,尚未受圣灵者只要是出于诚实善良的心,他所做的工就是善工。这些善工将被圣灵证实是真实的(善良的果子),事实上圣灵也确实在我们离开这世界后,来证实我们做工的果效(启十四13)。
结论
主升天之后,结出圣灵的果子,成为圣灵在每一位得圣灵者身上所做最独特的工作。因此,遂有了结出“圣灵的果子”一词出现(加五22;弗五9)。这也是当保罗论及:“靠圣灵而行”(加五16)及“接受圣灵的引导”(加五18)的真意。显然,一个未得圣灵的人在神的帮助下,也会有善行的表现。但这并非表示他巳被圣灵充满或已得圣灵。
然而,倘若有信徒在他生活各个层面都表现良好,特别在服事神方面,但他无法用灵言祷告,他仍旧未得圣灵。这原则是不改变的。神迟迟未赐圣灵给他,一定有原因,但只要这信徒保守自己在主里面,他一定在这过程中得到很大的造就,因为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6)。
对那些尚未受圣灵的弟兄姐妹,圣经与教会的立场是继续鼓励他们求圣灵(路二十四49),且为他们祷告,他们自己也必须用迫切的态度努力祈求圣灵。努力不懈的态度应该放在祈求圣灵的事上,因为圣经告诉我们,我们要向天父求圣灵(路十一13)。同时,当一个人祈求圣灵,他的心必须顺服教会的决议,这顺服必须表现在谦卑的接受所指派的工作,这么做是符合圣经原则。
一个人打从受洗到最后得救是一段冗长的过程,在此信仰旅程中常有起起落落,但我们的目标是要达到完美的状态。在这过程中,我们在努力祈求圣灵的同时,也要努力靠神的帮助,多做善工。得了圣灵后,我们更须要完全顺从圣灵,结出圣灵的果子,达到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