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传福音的工具—常提出的问题之答案

既然耶稣就是圣灵,接受耶稣就表示已受圣灵?说方言不是得圣灵唯一的凭据。许多人相信耶稣后,他们的行为结出圣灵的果子,由此可知神与他们同在。况且新约也没有记载说方言是得圣灵唯一的凭据。

根据保罗的说法,“说方言之能”是三项恩赐中最不重要的。而“爱”才是对救恩最重要的,且超越了其他的恩赐(参:林前十三)。如果教会没有爱,能够说方言又有什么好处呢?为何不重视实行“爱”多过于追求“说方言之能”?

现在教会允许人同时用方言祷告,但为何在《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却不鼓励人在教会中使用方言?既然保罗得圣灵的时候,并未说方言,为何我们需要说方言?是不是只有在使徒或长老的按手下,才有可能说方言?为何耶路撒冷教会需要差遣彼得和约翰去撒玛利亚,为信徒祷告祈求圣灵?

在《使徒行传》中关于得圣灵的记载似乎都有目的。第二章证明神的应许已实现,第十章给旁观的犹太人证明,救恩也临到外邦人,第十九章提到信徒必须奉耶稣的名受洗。现在的我们还需要说方言吗?说方言并不一定代表领受圣灵,因为这个证据还未有定论。说方言的情形在灵媒和其他非基督教的信仰里也可看到。

问题1:既然耶稣就是圣灵,接受那稣就表示己受圣灵?

接受耶稣和得着圣灵是两个不同的事件。否则既然门徒已相信耶稣的福音也见证祂所行的神迹,耶稣为何指示门徒要等待圣灵权能的赐下呢?(路二十四44f;徒一4f)藉着顺从耶稣的指示来祈求圣灵,门徒们在耶路撒冷得到圣灵且开始说方言(徒二4)。

研读撒玛利亚的例子(徒八5f):腓利往撒玛利亚传教,许多人相信耶稣的道理并接受了洗礼。之后彼得和约翰前往当地为信徒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当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14节),连旁观行邪术的西门也目睹了这件事。所以如果“相信耶稣就受了圣灵”这个观念成立的话,彼得和约翰的这段传教的行程不就显得多此一举,又令人困惑?

另外再来看保罗第三次传教之旅(徒十九If):当他来到以用所这个地方,他问信徒:“你们信的时候受圣灵了没有?”如果“相信耶稣就受了圣灵”这个观念成立的话,保罗的问话就也显得多余了。这群信徒,在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时才受了圣灵,开始讲方言(6节),大约共有12个人。

上面三个例子中,得到圣灵的过程都伴随着具体可见的证据。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圣经中记载的事实。若我们将“相信耶稣”和“受了圣灵”画上等号,这不但剥夺了让圣灵更新我们的机会,更可惜的是将失去进入夭国的机会(弗一13;林后一22,五5)。相信耶稣是指我们内心相信接受祂是我们生命的救主;而得着圣灵则是一个属灵的事实,藉着圣灵我们让耶稣住进我们的心里。

问题2:说方言不是符圣灵唯一的凭据。许多人相信耶稣后,也们的行为结出瑩灵的果子,由此可知神与他们同在。况且新约也没有记我说方言是得圣灵难一的凭据。

在相信耶稣基督并接受洗礼后(徒八16),撒玛利亚城里的人都大有欢喜(徒八8)这喜乐就是圣灵的果子的表现。如果“有圣灵的果子就受了圣灵”这个观念成立的话,撒玛利亚的信徒在彼得和约翰来到之前应该己经受了圣灵。然而接下来的经节告诉我们他们其实还未受圣灵(徒八16)。之后,彼得和约翰帮助他们祷告祈求圣灵。

百夫长哥尼流是另一个例子。他的祷告和周济达到神面前,已蒙记念了(徒十4)。他被犹太通国所称赞(徒十22)0他正直且敬畏神(徒十2、22)。但是从路加的叙述中,哥尼流此时还未受圣灵,一直到彼得与他谈话后才受圣灵(徒十44)。从官面的回答中我们可以了解,接受耶稣基督是主并不是得圣灵的矢据。那什么才是真正的圣灵的凭据呢?

1.在耶路撒冷(徒二4):具体可见得圣灵的证据,是说方言。

2.在撒玛利亚(徒八17-18):没有提到具体可见得,圣灵的证据,但经文表示彼得“看见”圣灵被赐下。

3.在大马士革(徒九1-22):没有提到具体可见得,圣灵的证据(没有提到说方言),但保罗提到“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林前十四18)。

4.在凯撒利亚(徒十44-46):具体可见得圣灵的证据是说方言。

5.在以弗所(徒十九6-7):具体可见得圣灵的证据,就是说方言。

上面五项叙述中,只有关于撒玛利亚的叙述没有直接提到说方言。既然其他证据都己被证明不成立,我们可以认定说方言为唯一证明领受圣灵的证据。更何况彼得是以说方言为标准来证明哥尼流得到圣灵,难道他不会以同样的标准来衡量撒玛利亚的情况吗?

问题3:根据保罗的说法,“说方言之能”是三项恩赐中景不重要的。“爱”是对救恩最重要的且起越其他的恩賜(林前13)。如果教会没有爱,能够说方言又有什么好处呢?为何不重视卖行“爱”多过于追求“说方言之能”?

说方言的恩赐和其他基督徒的美德并没有相抵触之处,两者是同样重要的。

当爱被发挥到极致,爱就是最大的恩赐。说方言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因为能在灵里造就自己(林前十四2f)。

很遗憾的是,在末世我们很难能够看到爱(提后三If)。渐渐冷淡的爱心使得许多人和家庭都一蹶不振,包括基督徒在内:单单以人的能力是无法去爱人的,即使是从外表上相信耶稣也很难产生爱心。

问题4:现在教会允许人同用方言祷告,但为何在《哥林多看书》第十四章却不鼓励人在教会中使用方言?

基本上说方言有两种功能:一是教众人都得到造就(林前十二7),二是说的人自己得到造就(林前十四2、4-5)。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中,由于未适当的使用各人的恩赐,而造成许多混乱的状况。例如在没有人翻译的情况下,对会众以方言讲道(林前十四6)。保罗针对这个情况,对哥林多教会作了一些建议,并且要确保信徒仍然继续追求方言讲道的能力(林前十四5、39)。

“所以那说方言的,就当求着能翻出来”(林前十四13)。这就是解决教会问题一个极佳的例子。保罗以这样的鼓励一方面教导信徒,了解教会的事工当追求彼此造就(林前十四6),另一方面,信徒也了解了方言讲道的正确方式一若是为了造就众人,应该在有翻译的情况下才进行(林前十四10)。

“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林前十四27)。为了彼此造就,方言讲道必须要按着次序说(林前十四40)。否则同时有许多人以方言讲道,将会造成混乱,而失去敬拜神该有的敬虔。所以限制方言讲道的人数只是为了维持聚会的秩序,以使众人得到造就。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十四33)。

“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林前十四28)。若没有人翻译,那说方言的人就自己对神说来造就自己。

总而言之,为了让方言讲道对大家都有益处,我们必须说方言,必须有所限制。然而用方言祷告,是对各人有造就的,可以大家一起说。例子,包括五旬节得圣灵的一百二十人(《使徒行传》第二章》);哥尼流和他的家人(《使徒行传》第十章);以弗所的信徒(《使徒行传》第十九章)。

问题5:既保罗得圣灵的时候并未说方言,为何我们需要说方言呢?

“在你到这里来的路上向你显现的主耶稣亲自差我来,要使你再看得见,并且受圣灵充满”(徒九17)。这里并未明确提到当亚拿尼亚按手在保罗头上时,保罗有说方言。但是不可否认的事保罗确实有说方言:“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林前十四18)。“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更愿意你们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5)。若不需要说方言,为何保罗会鼓励大家都说方言呢?若说方言不是一种赐给众人的恩赐,保罗这样的鼓励就有误导人的嫌疑了。他所写给信徒是出于神的命令(林前十四37)。说方言是给相信神的人做印记(可十六16f)。

“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要切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说方言”(林前十四39)。保罗在这里提醒说方言的重要性,反对禁止说方言。

问题6:是不是只有在使徒或长老的按手下才有可能说方言?这就是为何耶路撤冷教会需要差遣彼得和约翰撒玛利亚为信徒祷告祈求圣灵?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来,我就是给祂解推带也不配。祂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路三16)。从这里提到,为一有权柄赐与圣灵的只有耶稣,没有其他人能有权将神的灵赐给人。

耶稣告诉我们如何祈求圣灵:“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祂的人吗?”(路一13)。这里并未暗示需要经过其他人才能赐下圣灵。唯一有权柄以圣灵帮我们施洗的只有天父,因为祂就是圣灵本身,也只有祂鉴察人心(约十四17)。

耶稣曾提到,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可十六16-17)。以亚拿尼亚为保罗按手祷告保罗就得圣灵为例。亚拿尼亚是一位住在大马士革的虔诚的基督徒。当他为保罗按手时,他并不是主教或使徒。

又以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为例,特别是第十二章和十四章,并没有提到需要经由某些人在中间才能领受圣灵。他提到希望大家都说方言(林前十四5),却没有指示大家需要去长老或使徒前祷告才能得到圣灵。总而言之,使徒的按手只是为人代祷,并不能决定一个人是否得到圣灵。

问题7:在《使徒行传》中关于得圣灵的记载似乎都有目的。第二章证明神的应许得以实现,第十章给旁的犹太人证明救恩也临到外人,第十九章提到信徒必须奉耶稣的名受洗。现在的我们还需要说方言吗?

圣经是神的话。在每一段经文中都至少传递关于真理的某一层面。是神亲自启示的,也是神亲自完成的。

《使徒行传》第二章,说方言是否只是第一次降下圣灵的证据呢?从路加的记载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说方言不只是第一次降下圣灵的证据,更是实现了以赛亚先知和约珥先知关于末世的预言(徒二17-21;珥二28-32;赛二十八11)。从这三段经文中并没有表示,说方言只是一次性的。根据彼得的说法(徒二20),所谓“末世”(珥二29;徒二18)是指主再临前的一段时间(珥二32)。

《使徒行传》第十章,说方言只是为了证明救恩第一次传到外邦人?路加在这里赋予“说方言”一个做为“证据”价值。外邦人得到圣灵的方式就和五旬节使徒得圣灵是一样的方式(徒十47,十一15-17)。彼得并未强调此事件的“独特单一性”’而是在强调“受圣灵”。在受圣灵之后,他们必须受洗归入教会(即基督的身体),才能算是耶稣订下符合进入神国的两项先决条件(约三3、5、7)。

《使徒行传》第十九章,说方言只是为了证明信徒必须奉耶稣的名受洗吗?许多路加记载的经文,明白显示我们必须奉耶稣的名受洗(徒二38,八16,十48),而这些记载,是发生在保罗前往以弗所,做第三次布道之前的。因此毫无疑问的,奉耶稣的名施洗是当时使徒一般通用的方式。使徒施行的洗礼和领受灵洗是不同的,因此并不需要以说方言来证明“奉耶稣的名施洗”的重要性。保罗应该只是告诉众人应该奉何名施洗。以路加的观点来看,还未听见过圣灵的(徒十九2),就是还未听见过救恩。此外,若未曾听见过圣灵的,也应该就还未听过奉耶稣的名施洗的重要性,因为使徒总是同时提到“圣灵”和“奉耶稣的名施洗”(徒二38-39,44-48)。因此,说方言应只是使徒用来辨别是否受圣灵的依据。

当我们在读圣经时,就是在与使徒分享相同的经历。这些事迹应该成为我们信仰经验的一部分,并且引导我们,因为这些都是受神启示写出的。

在这些使徒行传记载的事迹中,说方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必须了解不论在2000年前的过去、现在、将来,说方言对信徒来说都有永恒不变的重要性。在《使徒行传》关于受圣灵的三段记载都是以同样的方试验证受圣灵,因此这个方式也应该是我们现在信仰应该遵循的典范。

何题8:说方言并不一定代领受圣灵,因为这个证据还未有定论。说方言的情形在灵和其非基督教的信仰也可以看到。

当我们谈到在灵媒圏子里出现的说方言的状况,重点应在研究是谁在背后造成说方言的状况,而不是研究是否是得圣灵的证据。就像约翰曾这样鼓励我们:“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四1)。

否则,我们可能会放弃许多宝贵的基督教信仰和惯例。例如许多假先知也行神迹,甚至因此将信徒带领偏离真道(太二十四4;约壹四1)。难道我们因此就要停止相信神迹的力量?难道就停止祷告祈求神的灵在我们中间行神迹?(加三1)

另外一个例子是,许多非基督教信仰和假先知也是奉耶稣的名讲道(太二十四4)。难道这是告诉我们不该再奉耶稣的名吗?

我们应当将信仰建立在真理上。我们说方言是因为确实了解圣经、相信圣经,并依据圣经而行。根据圣经,我们很肯定的知道“说方言”是得圣灵的凭据。我们不应该因为其他宗教声称也有说方言,而怀疑神应许的真实性,而是应该对于行神迹的和传教的人都该更加谨慎(参:约壹四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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