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利未记中洁与不洁的动物-小小

引言

神要求他的百姓当追求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利11:45),对于百姓所吃的食物,神也定了一些条例。以下从《利未记》中看神所定的洁与不洁的动物,并从中获取属灵的启迪。

一、走兽之类(利11:1-8)

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就是洁净的,可以吃;那分蹄而不倒嚼,或倒嚼而不分蹄的,即为不洁净,不可吃。

1、分蹄——分蹄的走兽在地上行走时,会留下一个分开的脚印。

基督徒的言语、行为,在这个世上也当留下清楚的记号。林后6:14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基督徒当从世人中分别出来,归神为圣。

2、倒嚼——倒嚼的走兽吃过东西,喝了水之后,随即躺下,将吃过的食物细细地反复倒嚼。

神的话是基督徒灵命的粮食(耶15:16),我们当多读神的话,而且反复思想神的话,正如主的母亲马利亚一样(路1:29;2:19)

3、分蹄和倒嚼交互运用

分蹄是外表的,看得见的,倒嚼是内心的,看不见的,对基督徒来说二者都很重要。一个看重神的话而且昼夜思想的人,必是一个会遵行主道的人,他能处处显明他是神的儿女,是光明之子。

二、鱼类(利11:9-12)

不论在湖里、河里还是海里,只要有翅有鳞的鱼,都可以吃;反之,无翅无鳞的鱼当以为可憎。

1、有翅——翅是给鱼以能力,以抵抗河海的潮流,从而不断前进。

基督徒在世界上生活,世界罪恶的潮流,各种异教之风,也会冲击着我们,我们也当如有翅的鱼一样,能逆流而进。

2、有鳞——鱼鳞生在鱼的全身,从头到尾紧紧地附着,密不透风,乃为保护鱼的身体不受损害。

神的话如同鱼鳞,保护信徒不受恶者之侵害。

三、鸟类(利11:13-29)

这里所记的20种鸟类,均属不洁净的可憎之物,这是因为它们:

1、好吃尸肉(太24:28),如鹞鹰、小鹰、鹰、鵰、红头鵰……

不洁净的人,喜欢说污秽的言语,喜爱罪中之乐,如淫乱、赌博、跳舞、喝酒、打斗……我们是神的儿女,当除掉这些恶习,所作所为皆应合圣徒体统(罗8:5-6)

2、凶暴、残忍(伯39:30),如鵰、狗头鵰……这些鸟喜好争斗、吃血。

世人的脚多行恶道,而基督徒凡事当凭爱心去行,以荣耀神名。

3、贪食不厌,如乌鸦……

贪财是万恶之根,基督徒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6:6-8)

4、喜爱黑夜,如夜鹰、猫头鹰、蝙蝠……

神是光,神的儿女也当行在光中,成为光明之子,主说我们是世上的光(太5:14)

5、半兽半鸟,如鸵鸟、蝙蝠……

“他们说认识神,行事却与他相背……”(多1:6)基督徒不可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徒有宗教的外表和礼仪,却没有行为和爱心(雅2:26;弗4:1)

四、爬虫类(利11:20-31)

凡有翅膀却用四足爬行的,都是不洁净的,都当以为可憎;只是有翅膀且用四足爬行的物中,还会在地上蹦跳或用翅膀飞行的,是洁净可吃的。

1、用四足爬行——这些动物用肚子或四足行走(利11:41-42),表明永远属于地。

有的人看重世界,有的人注重罪孽,他们只重今生及看得见的一切(林后4:18),以地上的事为念,以自己的肚腹为神(腓3:19)基督徒却不当如此。

2、会蹦跳飞行——这些动物会用四足行走,也会用翅膀飞行或在地上蹦跳,表明属地又属天。

基督徒不属于这个世界,乃是属天的,是天上的国民,故当思念上面的事(西3:1);切勿与世俗为友,因为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

结语

基督徒不是要离开这个世界,乃是要脱离罪恶,分别为圣(约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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