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保罗说:“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徒21:13)是什么因素导致保罗在蒙召之后有彻底的改变,使他献上身心去完成主的托付,直至为主殉道?藉着圣灵的带领,谨将原因分析如下:
一、他不敢违背从天上来的异象(徒26:16-20)
主清楚的呼召,是他献身的主要动力,他不敢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先在大马色,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人悔改归向神。他说:“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基于此,他顺从地踏上献身之路。
二、他不断地感受主爱的激励(林后5:14-15)
1、罪人的结局是永远的沉沦,人无法因行为或律法得救(罗6:21;帖后:8-10)
2、主替罪人受死,第三日复活,成为救赎的根源(罗5:10-11)
3、这大爱不断地激励保罗,使他立志为主而活(罗14:8)
三、他要得着基督(腓3:7-8)
1、他深知与主同在好得无比(腓1:33)
2、他情愿为主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13-14)
四、他要领万人同得救恩(林前9:23)
1、对以色列人--心里所愿,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得救(罗10:1)
2、对哥林多教会--甘心乐意为信徒的灵魂费财费力(林后12:15)
3、对全人类--无论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他都尽力将福音传给他们(罗1:14-15)他立志让各地的人都听到主的福音(罗15:20-23)
五、他甘心背起十字架跟从主(路14:26-27)
1、所受的苦难
(1)迫害之苦(林后11:23-25)
(2)生活之苦(林后11:25-27)
(3)精神之苦(林后11:28-29)
2、牺牲的精神
(1)为信徒牺牲--“连生命也情愿给你们”(帖前2:7-8)
(2)为主耶稣牺牲--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徒20:22-24;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