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会的意义
教会是由基督徒所组成的(弗1:23,5:30;林前12:14):
1.基督徒是蒙神呼召、脱离罪恶的一群人。
2.基督徒是蒙神呼召、与神立约的一群人。
3.基督徒是蒙神呼召、将来要承受产业(天国永生)的一群人。
二、教会的生活
基督徒在教会里过着属灵的生活(弗2:41-47):
1.彼此交接、掰饼、祈祷(徒2:41-42)
这是充满信仰活力的教会生活。信徒以谦卑的心领受主道且恒心遵守,时时交接谈论主道(玛3:16),彼此劝勉造就(腓2:1),不住的祷告(帖前5:17)
2.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徒2:44)
这是充满爱心的家庭化的教会生活(弗2:19)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林前2:13),一个身体上的肢体,不得分门别类(林前12:25),肢体必须连接在身体上(林前12:18),不能自立于教会之外(约15:5.6)
3.天天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徒2:46)
这是充满喜乐的教会生活(腓2:2)主应许我们有属灵满足的喜乐(约15:11),信徒当常面带笑容(箴15:13),靠主喜乐(腓4:4-7)
三、信徒作为肢体的表现
1.彼此相顾(林前12:25-26)
2.彼此互补(来10:24)
3.大众关怀(斯4:15-16)
4.互相宽容(弗4:2)
5.彼此联络(弗4:3)
6.合而为一(弗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