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人:汪先生
哈利路亚:
我是天主教友,经贵教会的一位姐妹邀请,在台南教会听道,获益良多!4月6日知道有您在开元教会讲「圣灵与教会」;事关圣灵,实在重要,就前去聆听。最后一天我也发问:方言是否获有圣灵的唯一凭证?我的意思应该是,方言是否为圣灵诸恩赐中的其中一项?当天您的回答,我不太清楚;藉由《圣灵月刊》,向您再次请教。
另外关于洗礼必定要浸礼,如贵教会的施洗方式才有效吗?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哈利路亚:
由来函可知,你非常爱慕真理,对各项问题的原委都必追问到底,方甘罢休。犹如侨居于庇哩亚的犹太人,对于主耶稣的福音既不排斥,也不轻易接受;而是先认真查考圣经,然后才衡量「这道是与不是」(徒十七10~12)。这种又虚心又热诚的求道精神,是神所喜悦的。
你所提出的质疑,共有两项: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唯一凭据吗?洗礼必定要采取浸礼方式吗?
本期先答覆第一题,下期再答覆第二题。
1.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唯一凭据吗?
圣经说,彼得受邀请,到了百夫长哥尼流的家里去。当他正在讲道的时候,圣灵便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礼与彼得同行的信徒,之所以知道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身上,乃因听见他们「说方言」。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徒十44~47)。后来,彼得回到耶路撒冷去报告这件事的时候,他又说:「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徒十一1~4、15)。
所谓「与我们一样」,就是说,哥尼流的家人、亲属和密友等(徒十24),受圣灵的时候都会「说方言」,这种情形与我们受圣灵的体验是一样的。「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就是正像五旬节圣灵降在我们身上一样,会「说方言」。
由此可知,「说方言」是受圣灵的绝对凭据,这是五旬节圣灵降在众门徒身上的经历(徒二1~4),也是使徒们藉以判断谁有没有受圣灵的依据。因此,今日如果有人说他已经领受了圣灵,但他却不会「说方言」,与原始教会的门徒受圣灵的情形不一样,便是还没有受圣灵。
一般教会多数认为「说方言」并不是受圣灵的唯一凭据,而只是圣灵分给各人的诸恩赐之一而已。他们如此表示异议,乃以下列的经文为依据:
「林前十二8~10」记载,圣灵赐给人的恩赐共有九种。所谓「这人,那人,又有一人,还有一人,又叫一人」等,表示各人的恩赐未必相同。11节更清楚地说:「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尤其是在30节那段经文中,保罗反问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说:「岂都是说方言的吗?」答案当然是「不一定」。
针对这个主张,我们这样回复人:
关于「说方言」的问题,在《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保罗以全章的篇幅作了既详尽又清晰的诠释。依据该章的叙述,「说方言」有两种对象,一种是对神,另一种是对人。这两种说方言的情形,因为对象不同,当然其目的、内容和限制,也有所不同。分别说明如下:
对神说的方言,就是「方言祷告」,或说「用灵祷告」(14~15)。这种对神说的「方言祷告」,没有人听出来,甚至连他自己也听不懂;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2),并不是胡言乱语。更重要的是,方言祷告的目的是「造就自己」(4);「造就自己」一语,日本《口语体译本》译为「提高品德」。因为如此重要,所以保罗才对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说:「我感谢神,我说方言(即方言祷告)比你们众人还多。」(18)。
对人说的方言,则是「方言讲道」,目的是「造就别人」,或说「造就教会」。既然要造就别人,就必须有人把它翻译出来;还要限制人数,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而且要轮流着说,一次一个人(12~13、26~27)。如果没有人翻译,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28);意思是说,不要用方言讲道,但可以改变为方言祷告。「方言讲道」之所以要受这些限制,道理很简单。
第一、如果没有人翻译,致使谁都听不懂,便无法达成造就听众的目的;
第二、如果没有限制人数,而且不轮流着说,则必造成极大的混乱。
哥林多教会用方言讲道的聚会方式,在保罗尚未提出这些限制之前,确实非常混乱。《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便是为了改正他们的错误观念和这种聚会方式而写的。请看下列几处经文,藉以了解哥林多教会的聚会秩序,是多么地混乱。
「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更愿意你们作先知讲道;因为说方言的,若不翻出来,使教会被造就,那作先知讲道的,就比他强了。」(5)。保罗非但不反对信徒说方言,反而愿意他们都说方言。他所反对的是,即使没有人翻译,他们也要用方言讲道;会众无法了解,聚会秩序随之发生混乱。倒不如作先知讲道(用悟性讲道),令会众都听得懂,而得到造就(4)。
「弟兄们,我到你们那里去,若只说方言,不用启示,或知识,或预言,或教训,给你们讲解,我与你们有什么益处呢?」(6)。启示、知识、预言和教训等,都是讲解真理的方法,样样都可以造就教会。如果舍弃这些方法不用,而只说方言(用方言讲道),又没有翻译,对会众有什么益处呢?
7节是各种乐器的比喻:无论所吹所弹的是什么乐器,都要有长短、高低、强弱等分别,听众才知道你所吹所弹的是什么歌曲。
8节是军号的比喻:在营地里,举凡起床、就寝、吃饭、集合、打仗,或撤兵等,都有固定的号声,大家才知道现在该采取什么行动。
9节是本段(7~8节)的结论:与此同理,方言讲道若没有人翻译,致使会众都不明白,就是向空说话,对他们毫无造就了。
10~11节是世上各种语言的比喻:你对我所说的话,必须是我所能明白的语言,我们才能彼此交谈,互相了解。与此同理,方言讲道若没有人翻译,会众怎能明白呢?
12~13节,先说「就当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接着又说「所以那说方言的,就当求着能翻出来」。由此可知,所谓「那说方言的」,就是那用方言讲道的。因为「方言讲道」的目的,是要造就教会,当然「当求着能翻出来」(自讲自翻),或必须有人翻译;然而,「方言祷告」的对象却是神,不必翻译,神仍然听得懂,而且目的是造就自己(2、4)。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中,那些「说方言的」(用方言讲道的),因为没有人翻译,也要用方言讲道,所以保罗才如此吩咐他们(12~13)。
「我感谢神,我说方言比你们众人还多。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18~19)。18节的「说方言」是方言祷告,目的是造就自己(4),保罗非常重视。因此,为了用方言祷告比众信徒更多,他要感谢神。19节的「万句方言」是方言讲道,如果没有人翻译,纵然说了万句也无益;倒不如用悟性讲道,即使只讲五句,也能达成教导人的目的。
「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都说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不信的人进来,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23)。全教会聚在一处举行崇拜聚会的时候,如果都用方言讲道,却因为没有人翻译而造成了极大的混乱。
这时候,那些不通方言的,或不信的人进来,当然会说「你们癫狂了」。如果他们用方言祷告,对象是神,则无须翻译。这时候,不通方言的,或不信的人进来,难道会说「你们癫狂了」吗?显然,23节的「说方言」乃是没有人翻译的方言讲道,并不是方言祷告。
惟因哥林多教会用方言讲道的聚会方式已经失控,秩序大乱,所以保罗才要吩咐他们说,「若有说方言的」(若有用方言讲道的),必须限制人数,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而且要轮流着说,一次一个人;也要有人翻译,让大家都听得懂(27~28)。「林前十四27」的「说方言」,若不解读为「方言讲道」,而认为它是「方言祷告」。那么请问:方言祷告需要受这些限制吗?
「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32~33)。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指出:你们用方言讲道的聚会情形,确实非常混乱,这并不是神所喜欢的崇拜聚会。我是先知,我吩咐你们说,方言讲道要受上述的限制(27~28);如果你们所领受的是先知的灵(圣灵),应该会顺服我才对呀。更重要的是,「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37)。难道连主的命令,你们都敢抗拒吗?
「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要切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说方言。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39~40)。「林前第十四章」的题旨是,「说方言」与「作先知讲道」这两种恩赐的比较。本段(39~40)则为全章的结论,提示下列三个重点:
第一、要切慕「作先知讲道」的恩赐理由是:
a.作先知讲道的,是对人说,要造就、安慰、劝勉人(3)。
b.说方言的(方言祷告)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4)。
b.说方言的(用方言讲道的),若不翻出来,使教会被造就,那作先知讲道的,就比他强了(5)。
d.在教会中(崇拜聚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19);因为方言讲道若没有翻译,不能造就教会。
e.作先知讲道,能叫众人学道理,叫众人得劝勉(31)。
第二、也不要禁止说方言
保罗之所以要如此附带吩咐哥林多教会,乃基于两项考虑。其一是,由于保罗在本章多处强调「作先知讲道」的恩赐,强如没有人翻译的「方言讲道」之缘故(1、5、6~13、19、23~25、26~28、31),使他担心这些教导可能引起哥林多教会的误会,认为他反对信徒「说方言」,所以需要这样提醒他们。其二是,「说方言」也有它的重要性,不可等闲视之。诸如:
a.「说方言的(用方言祷告的),是造就自己」(4节上句)。值得我们慎思明辨的是,造就自己并不是自私,而是造就教会的基本条件;说穿了,这个道理很简单,自己不先得着造就,怎能造就教会?这就是所谓的「自立立人」、「自达达人」之古训。
b.用方言祷告,藉以造就自己,确实非常重要。正因如此,保罗才那么重视,甚至为了「说方言(用方言祷告)比众人还多」,而表示他要感谢神(18)。
c.「方言讲道」若翻出来,使参加崇拜聚会的众信徒都听得懂,仍然可以得着造就(12~13、26)。既然如此,怎么可以禁止呢?
第三、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
保罗之所以要提出这个原则,乃因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由此可知,保罗所反对的,并不是「方言讲道」的聚会方式。只要遵守上述那些规定(27~28),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方言讲道」是可以容许的。当然,保罗所反对的,更不是用方言祷告。因为「方言祷告」的对象是神,目的是造就自己(2、4),所以他没有理由表示反对;况且向神祷告,并不会使崇拜聚会的秩序发生混乱,所以他也就不用吩咐他们说,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了。
综括上面所作的诠释,我们对「方言问题」应该可以理出清晰的概念来了。这概念即是:
a.「方言祷告」的对象是神,目的是造就自己(2、4);因此,不必翻译,不必限制人数,也无须轮流着说。
b.「方言讲道」的对象是人,目的是造就教会;因此,必须翻译,也要限制人数,而且要轮流着说(26~28)。
c.保罗之所以吩咐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说,要切慕「作先知讲道」的恩赐,乃因无须翻译就能造就教会。
d.保罗并不是反对信徒「说方言」,而是反对他们纵使没有人翻译,也要用方言讲道;甚至既不限制人数,又不轮流着说,致使混乱了崇拜聚会应有的秩序。
掌握上述的概念之后,再回头来思考「林前第十二章」所提到的「说方言」,我们就可以了解保罗为什么会指出,「说方言」是圣灵的诸恩赐之一,而不是唯一的恩赐了。原来,第十二章所提到的「说方言」,乃是「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当然不是一切信徒都具有的。
为什么可以断定第十二章所提到的「说方言」,是「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呢?
第一、该章8~10节所列出的九种恩赐,样样都属于造就教会的恩赐。诸如:
a.智慧的言语、知识的言语(8):「智慧和启示的灵」(弗一17),是圣灵的诸名称之一。所以受圣灵的人,有的会得着属灵的智慧,具有特异的判断能力;有的因为受启示,而得着很丰富的属灵知识。而言语是讲给人听,以造就他们的。
b.信心(9上):一般信徒的信心,都是日积月累,逐渐增长的。但属于圣灵恩赐的信心,却往往信主不久就得着了。具有这种特殊恩赐的信心之信徒,出于信心的话语和行为,当然会叫人受激励,而增强信心的。
c.医病(9下):得着这种恩赐的信徒,能治愈人的疾病,给予他们平安和喜乐(徒八7~8);藉此让他们觉得似乎亲眼看见了复活的主,并感受的爱。
d.行异能(10节首句):具有这种特殊能力的恩赐之人,随时都可以叫人看见神奇妙的作为,唤醒他们沉睡的心灵,藉以复兴选民的信仰(王上十八36~46)。
e.作先知(10节第二句):谁都知道,作先知讲道,是要造就教会的(林前十四4下)。
f.辨别诸灵(10节第三句):具有这种恩赐的人,能看穿魔鬼的诡计,保守众信徒的信心,使他们不至于受恶者欺骗(徒十六16~18)。
g.说方言(10节第四句):这段经文中的「说方言」,与其他造就教会的诸恩赐并列,可见这是「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不是人人都具有的。因为「方言祷告」的对象是神,目的是造就自己(2、4);而且是受圣灵的绝对凭据、普遍的恩赐(徒十44~47)。
h.翻方言(10节末句):把方言翻出来,让众信徒都听得懂,当然可以造就教会了(林前十四12~13、26~27)。
在第十二章12节以下,保罗以「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为比喻说,各肢体都有不同的功能;只是功能不同,并没有优劣的差别。因此,各肢体都要发挥各自的功能,彼此相助,分工合作,同心建立基督的身体(罗十二4~6;弗四11~12、16)。
反之,如果各肢体互相嫉妒、彼此藐视,甚至相咬相吞,则必彼此消灭(加五15)。由这个肢体痛痒相关的比喻看来,上列的九种恩赐,显然都属于造就教会的恩赐,各人当然未必相同(林前十二11)。据此可以断言,所谓「又叫一人能说方言」,以及「岂都是说方言的吗?」(林前十二10、30),乃是「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不能与「方言祷告」混为一谈。
第二、在第十二章两处提到的「说方言」,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两处都与「翻方言」的恩赐相提并论(10、30)。
显然,这两处的「说方言」,都是「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必须翻出来,会众才听得懂;因为「方言祷告」不必翻译,所以不可能与「翻方言」的恩赐并列。此理甚明,无可置疑。
最后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说「方言讲道」是特殊恩赐,而「方言祷告」却是普遍恩赐呢?举例说,用悟性祷告并不是特殊恩赐,因为只要给予教导,连小孩子都会。但用悟性讲道却是一种特殊恩赐,未必人人都会(林前十二10)。与此同理,用方言祷告也不是特殊恩赐,因为只要领受了圣灵,谁都会;职是之故,方言祷告可以说是圣灵的普遍恩赐(徒十44~47)。但方言讲道却是特殊恩赐,当然不是人人都会(林前十二10、30)。
「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信的人。」(林前十四22)。22节上句的「证据」(seemeion)一词,原文的意思是,神迹、记号、表征、证据、标记等。「可十六17~18」所列出的五项神迹之中,有一项是「说新方言」;该处的「神迹」与此处的「证据」,原文是同一个字。在新约圣经上,这个字出现过77处,其中58处译为「神迹」。由此可知,「林前十四22」的「证据」乃是神临在的证据,可以解读为神迹。
为什么说,「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呢?因为「说方言」是一种神迹(可十六17),可以叫不信的人看见神临在的证据(约壹三24节下句)。那又为什么说,「作先知讲道」不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信的人呢?因为不信的人如果听道受感动,可能认为讲道的人有口才,又有学问,而不会说有神与他同在。
但信的人却看得出有神与他同工,因为他知道作先知讲道是一种特殊恩赐,并不是人人都会(林前十二10)。既然说,「说方言」是一种神迹,又说「作先知讲道」是一种特殊恩赐,那么「方言讲道」岂不是更有理由肯定,它是一种特殊恩赐吗?
前面说,「说方言」有两种对象,一种是对神,另一种是对人。这两种说方言的情形,因为对象不同,所以其内容也有所不同。这话怎么说呢?众所周知,祷告的对象是神,其内容不外乎:感谢(诗五十14)、赞美(诗一四五1~3)、祈求(诗五十15)和悔改等(诗五一1~4、17)。
但讲道的内容却包罗万象,举凡圣经上所记载的历史、预言、预表、比喻、诫命,或各种事物,几乎都可以取为讲道的题材,藉以造就教会的。职是之故,一个没有得着「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之信徒,他所说的「方言」便局限在祷告的内容;而祷告的内容当然只可对神说,而不能对会众传讲了。
一般教会之所以会将祷告与讲道的「方言」混为一谈,而主张「受圣灵的人,未必都会说方言」,乃因:
a.尚未受圣灵,没有「说方言」的体验。
b.缺少圣灵的启示,单凭理智的思考去了解圣经。
c.《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所提到的「说方言」,有的指着「方言祷告」,有的却指着「方言讲道」,所以很容易生成误解。
然而,本会却能分辨清楚,何处经文的「说方言」是「方言祷告」,何处是「方言讲道」,而不至于混淆。原因是:
a.本会是晚雨圣灵降临所建立的末世真教会,凡归属本会的信徒,凭着神的应许,迟早都必受圣灵(弗一13)。
b.凡在本会受圣灵的信徒都必「说方言」,与原始教会的信徒受圣灵的情形完全相同。
c.本会有圣灵的启示,能领悟圣经上许多隐藏的真理(加一11~12;弗三3~5;约十六13)。
d.本会因为有「说方言」的体验,加上圣灵的启示(弗一17),再斟酌该圣句上下文的关系,使我们每逢读到「说方言」之时,都能领悟该如何解读。举例说,2节和4节的「说方言」,我们之所以要解读为「方言祷告」(14~15),乃因对象是神,目的是造就自己。但「5~6、12~13、19、23、26~28」等,各节的「说方言」,我们却必须解读为「方言讲道」;理由是,以人为对象,目的是造就教会,需要有人翻译,而且要限制人数,又要轮流着说。
2.洗礼必定要采取浸礼方式吗?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
对这个肯定的答案,若要知其所以然,则必须从下列几个层面来了解。
第一是,洗礼的字义。
「洗礼」(baptism)这个字,原文的意思是,浸礼、浸入水中,或沉在水中。由此可知,「全身入水受浸」的洗礼方式,乃是原文所要表达的字义。正因如此,所以希腊正统教会(Greek Orthodox Church)的洗礼,向来都依照原文的字义,采取浸礼的方式。
第二是,洗礼的意义。
洗礼的意义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罗六3~5)。由这个层面来看,惟有「全身入水受浸」,受浸后「从水里起来」这种洗礼方式,才能表明「与主同埋葬」,并且「与主同复活」的意义。除此之外,举凡「滴礼」或其他的方式,都与「埋葬」和「复活」的样式相距甚远。此理甚明,无须多费唇舌。
第三是,主耶稣为我们留下来的榜样。
关于主耶稣接受约翰的「洗」这件事,圣经如此描述:「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太三16)。由此可知,在受洗的方式之事上,主耶稣为我们所留下来的榜样是:「下水里去受洗」,「受了洗,从水里上来」。
圣经记载,在洗完了门徒的脚之后,主耶稣对他们说:「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十三15)。我们都知道,除了洗脚的方法和教训之外,凡主所留下来的榜样,都是要我们「照样作」的(约壹二6)。既然如此,我们凭什么理由可以断言,惟独「洗礼的方式」不在此限呢?
第四是,使徒时代的史实。
在使徒时代,主的门徒腓利给埃提阿伯的太监施洗的时候,便是效法主耶稣所留下来的榜样。关于这件事,依据圣经的记录是:「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从水里上来……。」(徒八38~39)。在这段经文中,值得我们留意的是:施洗者腓利和受洗者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受了洗,二人都从水里上来。显然,使徒时代的施洗方式,乃是「下水受浸」;否则,施洗者和受洗者,何须「二人同下水里去」?
第五是,约翰的坚持。
圣经说,约翰之所以要在哀嫩施洗,是「因为那里水多」(约三23)。由约翰所坚持,施洗必须在「水多」的河里之条件可以知道,他所采取的施洗方式是浸礼;因为如果「水少」,则受洗者便无法全身浸入水里了。而主耶稣所接受的是「约翰的洗」,可见受了洗,「从水里上来」这个动作(太三16),所传达出来的信息确实是「浸礼」。如果不这样诠释,那么要怎么解读呢?
第六是,先知的预言。
弥迦先知对神说:「神啊!有何神像,赦免罪孽,饶恕产业之余民的罪过,不永远怀怒,喜爱施恩?必再怜悯我们,将我们的罪孽踏在脚下,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弥七18~19)。
所谓「祢产业之余民」(18节),就是在世界末日前,发生空前绝后的战争之时,以色列全地所存留下来的三分之一。这幸存的三分之一,仍然得不着平安,而必遭遇极大的苦难,如瘟疫、饥荒,或核子武器、生化武器所带来的污染等;然后,在忍受痛苦的极限中,他们便悔改归向神,而蒙神怜悯,得着拯救(亚十三7~9)。这些存留下来的「余数」或「余种」的得救(罗九27、29),就是在世界末日前,经历大患难之后,神所要救赎的「以色列全家」(罗十一25~27)。
值得留意的是,那时候神怜悯他们,赦免他们罪孽的方法,乃是将他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19节)。这就是说,神要藉着「全身入水受浸」的方式,洗去他们一切的罪(徒二十二16)。
由弥迦先知这段预言也可以知道,洗礼的正确方式是「浸礼」。不过除了浸礼之外,诸如施洗的时候,要奉主耶稣的名(徒二38)、受洗者要低下头(约十九30;罗六5),以及施洗者必须受圣灵差遣等(约二十21~23),也都不能忽略。只因汪先生没有提到这些问题,所以在此不用多赘;等到来日有人质疑,才另予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