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真的眼见为凭、眼见为信吗?
一、主母诬约瑟(创三十九11~20)
主母的身分、手上约瑟的衣裳,眼见为证,好像约瑟真的是一位恩将仇报,不知回报主人爱才之恩,反欲玷辱主母,企图篡位的坏人。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二、基遍人设诡计(书九3~15)
破裂的装酒皮袋、穿旧的衣服鞋子、长了霉的饼,好像真的是从极远之地前来求和的人,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三、二支派半人筑坛事件(书二十10~34)
「证坛」非「祭坛」。
四、大卫干罪(撒下十一6~25)
表面慰劳乌利亚,其实要嫁祸给别人。
五、约押的私心(撒下三27,二十7~10)
表面亲嘴问安,要说机密的话,其实暗藏杀机。
六、犹大卖主之吻(路二十二47~48)
表面亲嘴,实要卖主。
结语
多马的眼见为信,却比不上未见就相信(约二十24~31)
人非有信不能得神的喜悦(来十一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