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选民是神的见证(赛四十三10),保罗在致信帖撒罗尼迦教会信徒时,一方面肯定他们在信仰上的成长(帖前一2~3),一方面再提及他当初在该地传福音所显明的见证,再次鼓励他们。
在那些方面显出见证:
一、在言语上(帖前一5上)
1.要说正确、有道理的话(参:提前一7)
2.要说圣洁的话(弗四29)
3.要说和睦的话。
二、在能力上(帖前一5)
1.藉迫切祷告,显出神迹奇事之见证。
2.藉顺服真理,显出神恩典之见证(雅一25)
三、在圣灵上(帖前5)
1.因得圣灵,见证神的同在(约壹三24)
2.因圣灵更新,有美好的灵性,显出好行为之见证。
四、在受苦的精神上(帖前一5下~6)
1.表明信心─甘心为主受苦。
2.表明信仰的原则(彼前二20)
3.如:以撒之谦卑、让步,而显出神同在之见证(创二十六26~28)
结语
作一个有见证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