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以扫的婚姻(创二十六34-35,二十八6-9)
原因初探:
一、不常在家
(创二十五27)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
不常在家的影响:
a.易受环境的影响
(来十二16)……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
长子名分:在旧约新约都指属神的人。
(出十三2)以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
环境(生长;交友;工作):要能胜过环境。
b.易受到朋友的影响
(箴十八24):滥交朋友的,自取败坏;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
例:暗嫩和约拿达(撒下十三1-3)
教训:当时常在家(教会)
家(教会)是听道得道的地方。
(来十25)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
二、不重视自己婚姻(随意的结婚)
娶了二妻后……又娶了一妻。
教训:当看重婚姻大事。
来十三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挪亚时代的鉴戒(创六1-3)
尼希米的呼吁(尼十三26-27)
新约的教训
林后六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生活方式,道德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