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伦理小品四则-翁溯利

一、神把光暗分开

经文:“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创1:4)。

神是众光之源,亦是众善之源。神把光暗分开,因为神看光是好的,此话的潜台词是:神视黑暗为不好。

是啊,善怎能与恶为伍,光明如何与黑暗同群?

因为始祖的背逆、犯罪,曾经如白纸在阳光下透明一般的人类,从此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直到有一天,救主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了尘间,他上十字架流出宝血,将蒙在世人身上和心上的阴影洗除殆尽,使人重新成为光明和圣洁,“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是光明的”(弗5:8)。

成为“光明之子”的基督徒,从此当行在光明之中,绝不能再与黑暗罪恶同流合污,“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6:14)?

当年,以色列人出埃及走旷野的时候,埃及军队拼命追赶前行的以色列人,但装备齐整、训练有素的他们无论如何加快脚步疾步前进,也追不上不是军人出身的以色列百姓,这是为何呢?

这是神的作为:“在埃及营和以色列营中间有云柱,一边黑暗,一边发光,终夜两下不得相近”(出十四20)。

光和暗要分开,善与恶要分开,这是神众多原则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大原则,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必须努力遵守和践行这个原则。

基督徒在这个世界,有如光明在黑暗里,我们不但不能被黑暗吞没,反而要用我们的光将黑暗驱逐。我们是“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之中”(民二十三9)。

挪亚时代,世人吃喝玩乐,又嫁又娶,“世界在神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创六11-12)。

而挪亚,却“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创六9),“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样行了”(创六22)。处黑暗而光明,出污泥而不染,挪亚深知神的原则是“把光暗分开”!

基督徒啊!我们要以挪亚为榜样,行事为人“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他们心地昏暗,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倒要“脱去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将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17-24)。

我们要“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5),凡事依凭神的旨意,讨神喜悦,作一个荣神益人的基督徒。我们要切记:“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

二、光要照在人前

一个漆黑的夜晚,有一个僧人行路时经过一个村庄,远处有一个人提着灯笼迎面走来。走在僧人前头的一个人自语道:“周瞎子过来了。”

僧人闻之甚感纳闷:瞎子提灯走夜路?岂不是白费蜡!

即往前,挨近提灯笼的人,问道:“请问施主,你既然看不见,为何还要提着一盏灯笼走路呢?”

对方回答说:“黑夜里,大家都是一样看不见前面的路,所以我就提着灯笼。”

僧人若有所悟地说:“原来你是为别人照明!”

岂料周瞎子却说:“不只是为别人,更主要的是为我自己!”

“为自己?”僧人不禁一愣。

周瞎子说:“我提着灯笼,一则可以让别人看清脚下的路,二则可以让他们发现前方的我,如此就不会撞上我。”

僧人遂恍然大悟。

作为基督徒,在漫长的天路行程中,也当为别人和自己而在人前点燃一盏灯,不,应该说,我们本身就是一盏灯,本身就能发光。

其实早在两千年前,我们的主耶稣,就曾对门徒们说过这样的话:“你们是世上的光,……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太五14-16)。

我们把光照在人前,非仅使别人得到帮助,同时也给自己带来益处,更使神的名得到荣耀(彼前二12)。

我们基督徒要成为光,乃是因为我们所敬拜、所事奉的神,他就是光,经上说:“那光(神)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地上的人”(约一9)。

今天,世上的人能拥有明亮灿烂的阳光,能享受到清柔迷人的月光,全在乎神的创造,《创世记》记载:“起初,神创造天地。

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造了两个大光(指太阳和月亮):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创一1-3,16)。

基督徒啊!我们要学效神的独生子、我们所敬拜的救主耶稣,他是“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世上,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把他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参路一78-79);

我们也当学效施洗约翰,他是一盏“点着的明灯”(参约五35),引导许许多多的世人来到神前,成为天国的子民。光要照在人前,如此,既照亮了自己,也照亮了别人,更照亮了真神。

三、将良心置于生命之上

1993年,苏丹全国爆发饥荒,锇殍遍野,惨不忍睹。有一个叫凯文·卡特的西方摄影记者在苏丹游历。

一个极其偶然的时刻,在一片荒郊野外,他看见一只兀鹰站在一堵破墙上,日不转睛的盯着一个瘦骨如柴的女孩。

就在兀鹰扑向女孩的那一刹那,艺术的灵感在他心头一闪,他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按下快门,拍下了一张极为传神的特写照片。

很快,这张照片在西方国家的众多媒体间广为刊载和传播,它以不同寻常的艺术视角,向世人展示了大饥荒给苏丹人民带来的灾难和绝望。

这幅摄影作品荣获了1993年度摄影方面的众多国际大奖,凯文·卡特也因此在摄影界名声鹊起。但是,时隔不久,便传来了年仅33岁的凯文·卡特在自己的寓所中自杀身亡的消息。

人们深感震惊和费解:一位有着如此美好前途的摄影记者,怎么会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呢?

后来,人们从他的遗书中得知,他是死于良心的谴责。

原来,凯文·卡特认为,他的荣誉是用作品中小女孩的生命换来的,他本来可以挽救那可怜无助的小女孩,却只顾捕捉摄影的最佳时机,而使那可怜的女孩成为了兀鹰的口中食。

虽然他获得了梦寐以求的成功和荣誉,却无法摆脱良心的煎熬,因此,他选择了自杀。

当我从一本摄影杂志上读到这个故事时,真为凯文·卡特的自杀感到遗憾和惋惜;但同时,我的心灵被他这种将良心置于荣誉和生命之上的精神,深深地撼动和折服!

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说:“良心是人性的脊梁。”

一个人如果不能在灵魂的坝坎上,修筑一条柔性的道德防线,他是很容易在私欲的驱使下迷失自我、在功利的诱惑下丧尽天良的。

在当今这个利益至上的社会,迷失自我甚于丧尽天良的人,随处可见,俯拾皆是,可是,像凯文·卡特这样有一天“良心发现”甚至以自杀来谴责自己、惩罚自己的,能有几个人呢?

人之初,性本善,这不只是《三字经》上说的,这更是《圣经》所要表达的讯息。

可是,人类起初的善,却最终被自己的贪婪本性所吞噬了(参创世记第二章)。

圣经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最后导致“众人都犯了罪”(参罗五12),使得这个世界“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

感谢神!他差遣独生爱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上,钉死在十字架上,让“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三18)、“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二2)。

基督不但挽回了我们的生命,也挽回了我们的良心。想当初,在伊甸园里,神创造了人类的始祖亚当时,就把宝贵的良心放在了他的生命里头。

基督徒啊!让我们时刻保守自己在神的爱中,依藉圣灵的带领,凡事行在神的旨意里,让我们能像保罗那样“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16)!因为唯有良心,才能撑起人性的大厦,才能使世间充满浓浓的人情味。

四、美丽的瞬间

2001年11月14日,在澳大利亚举行的国际网球公开赛上,选手们正在专心致志地挥拍接球。突然一只飞入赛场上空的鸟儿,被高速飞行的网球击中落地。

只见其中一名选手扔下球拍,奔向那只落地的小鸟,双手将其捧于掌心,不停地为其祈祷。看完这则报道,我颇为感动。

运动员的瞬间行为,通过我充分的想象力,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仿佛我曾亲临现场看到那温暖人心的一瞬。

大海是由无数的水滴汇聚而成的,我们的人生是由日常生活中许许多多的瞬间组成的。

一个瞬间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价值取向;一个瞬间可以折射出一个人是智慧贤达还是愚昩无知,可以折射出一个人是勇毅无惧还是懦弱无能。

文天祥在死前表现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的沉静,谭嗣同在临刑前表现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豪迈,金圣叹在临刑前则表现出“黄泉无旅店,今夜宿谁家”的无奈。

一个人的瞬间甚至可以浓缩一个人的一生!

基督徒是世上的光,是世上的盐(参太五13-16),而光和盐是生命成长最不可缺少的东西之一。

我们若能保持一个光和盐的瞬间,就无愧于作一个神的儿女了。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求天父饶恕那些将他钉死的人,司提反临终前求主饶恕那些用石头打死他的人,以利亚离开世界前乘着火车火马被神接到天上去,他们都保持着一个美丽而伟大的瞬间。

经上说:基督徒的一生是一台戏,演给世人和天使观看(参林前四9)。

我们要想在人生舞台上演出时留给观众“美丽的瞬间”,就必须在平常的生活中刻苦修习,严律己行。

中国古代的仁人志士尚且能以“吾一日三省吾身”、“君子博学而日三省乎已,民而智,明而行,无过矣”为“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立身处世之道,身为基督徒的我们,岂不更当严格要求自己?

保罗勉励我们“应当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二21)。

基督徒啊!让我们结出“仁爱、喜乐、和平、温柔、信实、良善、恩慈、节制、忍耐”的圣灵果子,为世界创造一个个美丽的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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