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蔡嫦兰姐妹,三十四岁,1993年5月30日受洗,现属新加坡的真耶稣教会。
大约三年前,我辞去了工作,由于不是神的旨意,有股强烈的意念使我想回到先前的公司去工作,经过了几个辗转难眠的夜晚,我辞去了刚找到的新工作,回到先前的公司上班。过了两年后才让我看明神的旨意:有一位真耶稣教会的弟兄加入公司,并把得救的福音传给我。难忘的体验……神的介入……神的恩典。
我原本属于新教主义的传统教会,前后超过二十二年之久,因此,当我听到我所受的洗礼,因不符合圣经而不能使我的灵魂得救,确实令我吃了一惊。
在慕道期间,曾参加直落古楼教会的晚间聚会。证道者当时正在讲述尼希米记第十三章,有提到干犯安息日的事,因此想到自己守星期天是不对的,第四条诫命的记载是很清楚的,耶稣本身也遵守安息日(路四16、31);初期教会的使徒们也同样遵守(徒十七1-2,十三14、44,十六13,十八4),这使我自我省察,也开始对照圣经。在这段挣扎的过程中,有时在凌晨两三点起身读圣经,好让神藉着祂的话,叫我明白所当知道的。
以前我常有的观念,是当一个人接受耶稣为救主时,圣灵便在他里头,他也就得救了。而洗礼只是对你所信的加以外在的承认罢了。阅读过两册「生命之道」后,便在一个星期天交给我的牧师,并希望知道他对其内容有什么看法,他答应要过目,并于下个星期天会与我谈。事过两个星期,尚未从他那里得到消息,好不容易找到他时,他说由于事务忙碌无法抽空阅读;再等了一个半月,我觉得有必要去找他,因为这与我得救有关。
牧师告诉我说,册中的教义大致上与我本属的教会一样,至于讲灵言,他认为这是偏向五旬节派;这时我不能不主动提出洗礼的必要性则是项大差异,并提出彼得前书三章20-21节,他回答说:「哦,这一点是我要与你谈谈的。」说完就有人来打了岔,谈话也就结束了。我认为我所提的问题,仍未得到完美的答覆,虽然会友们都劝我再去找牧师谈,我却找不到机会,因此,我决定自己积极地查考圣经。
有时我也不能完全赞成「生命之道」的说法,但是经过圣经的引证,我的疑问都被解决了;在这方面真耶稣教会所做到的确实好得多,对有关圣经的探讨都毫无犹豫、毫无拖延。经过不断地查考,我深信洗礼是为了赦罪(徒二38,二十二16),而当一个人信主时,不一定就领受了圣灵(徒八14-16,十九1-2)。
记得曾经祈求神带领我到一个让我灵性能长进,且能真正体验神的教会;传福音给我的那位弟兄起初也认为要传福音给我是很难的,因为我在原属的教会已经很久了。神确实是怜悯、信实的,祂知道我们属灵的需要,而往往在适当的时机成全我们;虽然我历经了二十二年才来到真教会,我会永远记得神如何施恩于我这罪人。现在已真正受洗归入祂的名下,祈求神让我继续追求祂的话语,且更认识祂。
对于那些正在查考道理的慕道者,希望你们的心要顺服祂的道,不要存着偏见看圣经,把你现在所学的与你以前教会的教训比较,让神的话向你显明,如同向我显明一样。
主耶稣说:「凡喝我所赐给他的水就永远不渴。」
愿荣耀归于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