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创4:1-6
人类第一桩谋杀案起于一对兄弟,发生在美丽的田园中。
一、被害者亚伯
1.亚当的次子,是个牧羊人(创4:1-2)。
2.被神看中的人(创4:4)。
3.所献的祭物被神悦纳(创4:8)。
4.受哥哥嫉妒而遭杀害(创4:8)。
二、凶手该隐
1.亚当的长子,以种地为业(创4:1-2)。
2.献祭不蒙神悦纳(创4:3)。
3.不作自省,却向神发怒,嫉妒弟弟(创4:5)。
4.犯罪后不思悔改,却说谎、掩罪(创4:9)。
三、控告者亚伯的血
亚伯的血向神哀告,神就受理了这个案件。
1.赏罚在神(启22:12)。
2.不要自己伸冤,主必报应恶人(罗12:19)。
3.一切世人均要在神面前受审(罗14:12)。
四、审判者真神
神按照自己的公义,对该隐实行宣判:
1.从这地受咒诅,地不再为他效力(创4:11-12)。
2.流离飘荡在地上,不能再见神的面(创4:12,14)。
3.良心从此不安,得到凶恶的后代的报应(创4: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