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为何「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对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答:

马太福音七章12节这节经文,一般称为黄金律,是极其宝贵的一条教训,也旧约圣经(律法和先知)的道理的总纲。因为律法和先知的道理的中港就是旧约圣经(律法和先知)的道理的总纲。因为律法和先知的道理总纲就是「爱」,除讲明神的爱以外,也说我们应当如何待人而待我们(太6:14-15;5:7)。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时消极的说法,这节黄金律是积极的作法之教训。古人说:「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这与这条黄金律一样,是千载不易的道理;唯黄金律乃有更积极的鼓励我们敬人爱人的作用。主耶稣曾说:「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太5:17);在此节祂说:「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因此主耶稣之成全律法和先知,也可以说以实行这黄金律来成全的,是故,律法和先知的教训虽有千万条,質言之,即不外乎此黄金律一条明训。

本节之开始有「所以」一词,乃表示此节与前文有关。即我们想要得神垂听我们之祷告(愿意「人」怎样待我们——这个「人」怎样待我们——这个「人」包括神在内),我们就必须先爱神爱人(你们也要在那样待人);因为神按照我们的行为报应我们(箴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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