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见证人:陈明金,家住惠安县后龙乡礁头村
一九八九年七月廿五日零晨3点外,我驾驶三轮摩托车运着本村陈宗庆的海产品,以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向辋川行驶。约四点左右,车子到了辋川破街,发现前方的路中有黑影,好象是汽车的影子。由于摩托车灯光线不足,看不清楚前面东西,以为那汽车是在行驶中,车子已驶到跟前相距一丈左右,猛然发现那汽车是停车那里的。(汽车的发动机和蓄电池全部失火)这时我来有及刹车,只好急中生智,来个急转弯,结果发生翻车事故。自知,这下可惨了,同时感觉发动机里的热水倒在我脚上。当我从慌乱中清醒过来时,大感奇妙,我怎么会在车子外面,身体无损伤,而且也没有被倒出来的发动机里滚烫的水烫伤。我以为是驾驶室的玻璃破掉,我是从那里甩出来的。我起来,检查了车子,只见驾驶室的两门,一门翻压在地面上,一门朝上,却关着仍然插上插销,驾驶室的玻璃却没有破。我到底是怎么从驾驶室中出来?实在是奇妙的神迹,我在车祸中体验主恩伟大,感恩至深。愿一切荣耀归给赐平安给我们的主耶稣圣名,阿们路亚,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