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生命的奥秘和救恩-王钦如

三千年前,荣华富贵、智慧超群的以色列国王所罗门,他在传道书第九章里说道:“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也不再得赏赐:他们的名无人纪念。他们的爱,他们的恨,他们的嫉妒,早都消灭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们永不再有分了。”这段话道出人生真相,原来生命是这么奥秘,有得有失,有爱有恨,有嫉妒有藐视,有光荣有羞辱;人的生命是这么宝贵,一旦没有生命,一切都与你毫不相干了。

“活着的人,知道必死。”似乎告诉我们,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年岁一年一年增长,活着的人都在等待死亡的来到。然而,聪明的你,是否在夜深入静时仔细想过,活着是何等美妙,能说能笑,能跑能跳,会做事会说话,会思想会判断,有感情有爱恨,还有许多的兴趣。但是聪明的人类,为什么结局是死亡?如果你我能健康快活地活着不死,那该有多好!然而,死,却不知不觉地临到众人。

罗马书五章12节说道:“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而来,于是死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由此可知,罪的工价就是死,死是从罪来的。或许你会有所疑惑,为何我能自由自在地行动?那么,人类到底有什么罪是非死不可?事实上,人的罪很容易察觉,因为神所赏赐的良心会告诉我们,不人的良知良能会洞察是非善恶,所以箴言二十章27节告诉我们:“人的灵是神的灯,鉴察人的心腹。”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时不小心,说了不该说的话,很容易伤害到别人;或是看了不道德的、不该看的人、事、物,故意去听不该听的声音或言语,以满足自己的私欲;因一时的冲动或心里诡诈,作岀不该做的或伤天害理的坏事;甚至胡思乱想,迷恋某些事物,而沉醉在罪恶淫乱的思想中,凡此种种的过错,都是每一个人本身所犯的罪过,神学上称为“本罪”。

所罗门王的父亲大卫王说道:“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篇五一篇5节)。这是一种遗传的罪,神学上称为“原罪”。亦即是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夫妇,在乐园里因受蛇的引诱而偷吃善恶果,违背神的命令,犯了必死之罪,所以这罪代代相传,因而殃及无辜的子孙。谈到这里,或许你会想到一个问题:“胎儿还在母亲的腹中,还不懂世事,还不曾说过一句话,为什么他们有罪?”不错,他们本身没有犯罪,他们没有“本罪气然而,罪的遗传性,使母腹中的胎儿因有“原罪”耍面对死亡。是故,世上有“胎死腹中”的事实。

世人的罪使世界充满苦难。肉体的劳苦,心灵的愁烦,生活的重担,工作的压力,疾病的缠累,欲望的折磨都苦楚着芸芸众生。罪是生命中的污秽,无法用世上的清洁剂来洗净;再者,带着血肉之躯的人类,皆有自己的软弱,不但无力救自己,也无能力去赦免别人的罪,所以没有一个人能做我们的救主。因此,天上的真神在两千多年前,道成肉身降生世间,也就是神的“圣灵”借着童女马利亚生出耶稣基督,祂不是从男人情欲所生的一般世人,乃是圣灵所生的无罪救主一一耶稣,亦即天上的真神降生,来拯救世上的众罪人。

耶稣又用什么方法赦免世人的罪孽?希伯来书第二章14至15节云:”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伟大的真神,本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全能者。祂有能力与权柄赦免全人类的罪;然而,慈爱的真神却秉持祂公义的德行,在慈爱又公义的原则下,拯救祂所爱的人类,因而真神祂亲自道成肉身,带着肉体的软弱,和平常人一样地面对魔鬼的挑战,却胜过一切的试探和引诱,而不犯罪,所以祂能成为我们人类的救主一一耶稣基督。

圣洁无过的耶稣基督竟然要被钉死十字架上,似乎充满冤屈,但却成就了神的救恩,亦即无罪的主,为有罪的人类牺牲,以流血的代价要救赎相信倚靠基督的人。所以主耶稣说道:“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彼得更清楚地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使徒行传二章38-39节)。

人的罪因信主受洗而得解决,又求得圣灵作为进天国得基业的凭据,加上真理和圣灵能帮助人守道行道,爱神爱人。藉此恩典,我们离世之后,就有进天国享永生的盼望,像主耶稣基督死而复活,得以进入永远荣耀的天国一样。亲爱的朋友,请到真耶稣教会查考得救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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