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⑴团契探访一般要以团契的名义,并列入团契工作计划,主要是针对软弱、困难契员,初信者和慕道者等,它既是联络感情,更是通过探访沟通联络、分享信仰感受、见证神的作为、提供安慰分担、启发属灵追求(腓2:1;彼前2:2);因此,探访比联谊活动更有针对性,有明确而具体的治病救人的目的,针对受访对象的需求,必要时团契还可邀请教会同工帮助走访。
⑵探访不只是联络感情,探访工作要把握的度,包括:一是探访是教会圣工的组成工作之一,要认真组织,团契探访要列入团契的工作计划,目的要明确,日期、时间长短、参与契员要有计划和准备,正如箴言15:22所云:“不先商议,所谋无效;谋士众多,所谋乃成”。要避免随意和任意,造成参与者和和受访对象的不便,降低探访效果;二是要遵守教会探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探访结果要依据教会探访登录表的格式作好登记工作;三是计划外的探访工作需将参与人员、受访者和探访目的报告契长,征得同意,必要时要报告和请教教会的教务负责;四是探访前对谈话内容、目的要作充分准备,同心迫切祷告,祈求圣灵引领,按神的旨意,和气说出该说的话(西4:2-6)。
⑶在探访细节上要注意:一是访问前宜先用电话约好并取得同意,让被访问者有所准备;二是访问时间掌握要适当,不宜太早或太晚,不宜停留过久,不宜在吃饭时间访问,如果需延长谈话时间,当征得受访者同意;三是访问病人时间以二十分钟以内为宜,在病人面前,不宜跟别人窃窃私语,以免引起病人疑虑。关于探访工作的个案分析,可参阅本书的第四部分:探访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