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⑴探访是爱心的具体行动,探访软弱信徒当由教会遴选信仰坚定、满有爱心、热心事奉之人为主组成。经上说:“你们要记念被捆绑的人,好像与他们同受捆绑;也要记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内”(来13:3)。探访者要有尊重人的心和同情心,能设身处地对待人,真正作到:“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0-22)。要用温柔的心通过代祷、劝勉和帮助挽回偶然犯过和软弱的信徒,如加拉太书所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6:1)。
⑵探访前最好先通过电话联络,约定探访时间。探访中态度要诚恳、和蔼、亲切,说话要谨慎得体,合理合情,让受访者感受到访问者的真诚,愿意与之对话和分享自我。探访的内容可作家庭生活及信仰状况的关怀,健康、学业、职业情形的了解及协助;要带上教会的见证、关怀与其分享;要远离世俗的虚谈及争辩,引发感恩之心,使受访者思念主恩,感受激励,体会到神的家的温暖和体贴,将荣耀归于神。
⑶软弱者多较敏感,谈话中要注意保守个人隐私与秘密,也要避免引用他人的隐私去辅导人,以免影响当事人。对于敏感事宜和探访者自己尚不了解的事情,要注意不要随己意代表教会答应受访者之请求,应向教会报告,征求同工意见。探访结束要离开前,若时间场合许可及受访者的同意,当以灵言祷告或悟性祷告结束访问。道别时,宜以“平安再见“互为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