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2008年9月13日上午10点多,我骑着50cc的小型机车出门。约11点左右,在琼林南路左转到新树路往树林市时,被一温姓青年开的厢型车闯红灯撞了,当时车倒人翻而昏迷不省,而肇事者逃逸无踪。
幸有善心人士报警通知救护车载往医院检查救治。我昏迷了两个多小时,当甦醒过来,已午后一点半左右。医师告知已帮我做过X光扫描……,检查结果,没有重大伤害,只有皮肉之伤。感谢主救了我的命,免去一场大伤害。
当我醒来后回家,头还有点晕,但还能上四楼的家。返家后才发现身上衣裤的左侧,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洞,应是被撞翻身体着地磨破的。感谢主的看顾,我身体没有挫伤,正如《诗篇》九十一篇9-12节所描述的:「耶和华是我的避难所……。因祂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
黄昏时,肇事者来寒舍谢罪(可能是交通警察从监视器录像得知,而告知肇事者)。他一进门,频频道不是,还说未察觉肇事,因车内放录音带,声音大没听到……;其实他说谎,因交通队警察的调查报告指出,撞击部位在他车子的左前轮──即司机的座位下,怎会没察觉到呢?
继而被我责备了几句,岂可肇事逃逸,在最危急的时刻,弃人不顾,生命岂不因你的延误而丧失吗?接着我告诉他,我已70多岁了,被你急速撞击(他是看到红灯而加速硬闯),若不是我所拜的神──主耶稣保护我,你这一生可惨了(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加重其罚,牢狱再加上民事赔偿,对他来说,应是一大负担)。
车祸过后,我的生活作息如常。许多知道我发生车祸的同灵亲友们,还误以为只是小车祸!毕竟在这交通繁杂的时代,发生小车祸早已司空见惯。其实肇事者想在号志灯变换的当下,趁两方车辆未到之前,加速而过,故其撞击力之大可想而知,以致我会当场昏迷。
也许是主耶稣要告知这事的真相──是祂大能的手护庇了我。在事发五十多天后,身体发现异状,再度到医院检查,结果是颅内出血压迫到脑神经,又证实了车祸的撞击力之大。于是在2008年11月12日动手术,将左侧慢性硬脑膜下出血清除,前后住院了12天(含两天加护病房)。
感谢主,出院后渐渐康复,如今身体健康如常,这都是主耶稣的恩典,也感谢主内许多长执及同灵们的代祷,在进入开刀房时,心情格外平静安稳,手术一切顺利。主恩如此浩大,特见证之。愿一切荣耀、尊贵、权柄都归给主耶稣的圣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