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体,互相连络作肢体也是如此(罗十二5);如今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耶稣基督里,都成为一了(加三28)。
一、肢体的定义与观念
1.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不分彼此(罗十二5;加三28)
2.蒙救赎的,肢体在世界已分别为圣(林前六15)
3.信徒都是基督的身子,各自作肢体(林前十二27)
所以基督徒在基督里能互为肢体,应归于十字架的功能,因十字架(1)使人与神和好(弗二5﹑6);(2)使人与人和好(弗二14-22);但肢体中若有人行不义,则耶稣的伦理法则观念是: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内(太五29-30)。
二、用「爱」来发展肢体间的生活
神就是爱,凡认识神的人,一定彼此相爱(约壹四8)。
1.若口里说「爱」,心中仍存「恨」,则无法跳脱黑暗住在光明中(约壹二9-10)。
2.「爱」是从耶稣为我们舍命的精神得来(约壹三14、16);也是从神而生(约壹四7、19)
肢体间彼此相爱不是从言语表达,而是在「行为」与「诚实」上(约壹三18)。
三、教会生活的落实
1.以基督的心为心
(1)劝勉﹑安慰(腓二1)
(2)灵里交通(林后十三14)
(3)慈悲怜悯(西三12)
2.现存问题
(1)肢体被忽略—耶稣拯救被忽略的人(约五2-8)
(2)肢体被否定,彼此轻视(林前十二21)—耶稣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0)。
(3)肢体被轻看—巴底买重建光明(可十46-52)
不可按外貌对待他人(雅二1-8)
3.扶助软弱的信徒
(1)保罗之劝勉:彼此担当(加六1);眷顾软弱者(林前十二12-26);负责人须作榜样(徒二十35)。
(2)雅各布之劝勉:看顾患难中的孤儿(雅二1-8)
四、肢体间团结才是力量(传四9-12)
1.同工: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摩西与亚伦为例(出四10-17)
2.同行:若是跌倒,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亚伯拉罕与罗得为例(创十三10-15)
3.同享:同睡都暖和、彼此分享—亚居拉、百基拉为例(徒十八1-3;罗十六3-5;林前十六19)
4.同争战:若二人便能敌挡他(参看出十七8-13)—主差门徒两个两个出去为例(路十1);保罗与西拉为例(提后四16-18)
结语
欲同工、同心与同行,不是仅靠规条,而是在真理上先建立同一信念,否则难于执行,人人必须在所信的道上长进又喜乐。正如阿摩司先知所言,肢体间若不同心,岂能同行(摩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