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钱能叫万事应心(传十19),确实要推动一些工作,必须要有财源才能水到渠成;但圣经也告诉我们贪财是万恶之根,因贪财就被诱离了真道(提前六10)。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钱财本身并不是罪恶,端视能否用得适当,发挥其作用。以下举出路加福音中三个财主的金钱观,来作为我们的借鉴。
一、无知的财主(路十二16–21)
1.不知足,只知多蓄财产;想用物质来安慰心灵,充满空虚的心灵;而不知生命在于神的手中,结果白费心力。
2.俗语说:「知足常乐」,不贪得无餍(来十三5);也说:「借酒消愁,愁更愁」,物质无法满足空虚的心灵;人更无法掌握生命,将生命留住(传八8)。因此,当万事感谢知足(来十三5),不依靠钱财,只依靠赐万物的神(提前六17,路十二22-27),追求灵里的喜乐(腓四4-7)。
二、奢华宴乐的财主(路十二19–31)
1.天天奢华宴乐,没有怜悯心,不同情贫穷人,结果死后在阴间受苦,懊悔不已。
2.圣经告诉我们,不可把神所赐的钱财用在宴乐之中(雅四3,五5),不可贪爱世界的荣华(加六14,腓三7-8),当甘心施舍,追求永生(提前六17-19)。
三、悔改归正的财主(路十九1–10)
1.热切寻找耶稣,接待主,切实悔改,明白是不义之财,并把所有的一半分给穷人,结果救恩临到他家。
2.圣经告戒我们当寻求神(耶二九13),接待主(约十三20),痛改前非(箴二八13),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神必赐福给虚心痛悔的人(赛六六2,雅四6),要以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进入永存的帐幕(路十六9),成完全人(太十九21)。
结语
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十六26)?人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六24),我们当积财宝在天上,因为财宝在那里,心就在那里(路十二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