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功利主义抬头的当今社会里,「财富」几乎是众人共同梦寐以求的东西,财富成为人生努力拼命的唯一目标,部份基督徒也不例外,随波逐流,一去不回头。为什么?难道「财富」真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吗?是如此诱惑人吗?或者它是恶的吗?拥有「财富」难道是错的吗?都不是!「财富」本身无善恶,拥有「财富」更不是对错之问题。重要的是一个人如何获致财富,对财富的价值观是否正确,及是否承担得起更多的「财富」?
一、财富的价值
世人总是忙忙碌碌、汲汲营营,为的是追求更多的财富。财富到底能带给人什么好处?或是坏处?当人追求到财富之后,回首一生,可能顿时才发现他或已失去了健康,或失去了喜乐,或失去了家庭幸福,或失去了气质,而变成了俗不可耐,甚至失去了信仰。反之,当人追求不到财富时,可能落入悲惨、万劫不复之地步(提前五9、10)。故此,圣经的真理明白告诉我们:「不要劳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聪明,你岂要定睛在虚空的钱财上么,因钱财必长翅膀如鹰飞去。」(箴二十三4-5)。其实,财富不在于多或少,乃在于人该不该得、如何得、及如何用?
二、财富是神所赐的
传道书十一章11节说:「我又转念,见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赢、力战的未必得胜、智慧的未必得粮食、明哲的未必得赀财、灵巧的未必得喜悦、所临到众人的,是在乎当时的机会。」「机会」确实是得财富的关键,问题是「财富」是可遇不可求,并非人人可得,因为「机会」是出于神,这是奥秘,非一般未信主的人能透悉其理的。虽然如此,设若人能真明白生命的真谛,知道「无人有权掌管生命」(传八8),他也就不难明白致富的机会(注:不义之财及非份之财除外)确是出自于神,正如雅各书四章13-15节所说:「你们有话说,今天明天我们要往某城里去,在那里住一年作买卖得利。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你们只当说,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这事,或作那事。」,圣经中最佳的实例就是约瑟,他从奴隶牢囚最后却成为财势双全的宰相,其先决条件系在于神存留了他的生命;更进一步,神赐给他致富的机会,因此拥有财富的人,当知感念主恩。
三、神为何赐人财富
财富岂是要白白给你吗?断然不是,主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太十九21),又说:「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35-40)。由此可知,神赐人财富是要人能賙济穷人,以有余补不足,为要施爱心给弟兄中最小的一个。正如经上所说:「身上肢体我们看不体面的,越发给他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林前十二23),「富户穷人在世相遇,都为耶和华所造。」(箴二十二2)。
四、财富与奉献
万物为神所造,属神所有,神因爱祂所创造的人,而将万物赐给人无条件享用,并托付管理之责。而奉献仅是就我们从神领受的,部份或全部奉还给神,这是理所当然,也是爱人爱神的表现,更是身为基督徒、为神儿女的本分与责任,故不论富有或非富有,人人都当竭尽己力,将从神所领受的甘心乐意地奉献。唯奉献也当谨慎,因财富既是神所赐,其所有权仍属神,「赏赐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伯一21),神既要我们将当纳的十分之一献给神(玛三10),我们就不能夺取神的财物(玛三8),故奉献除应甘心乐意之外,更要诚实,以免欺哄圣灵试探主(徒五1-10),奉献之事,人人当谨慎为之。
此外,当教会有特志奉献之需时,应给全体信徒有相同的奉献机会,勿只私下找富人募款,方不失圣经彼此相爱之道。如果不然,每次特志奉献都只找富人,无形中也会对富人造成压力与负担,虽然他也奉献了,却偏离了奉献的本意,而未蒙神悦纳。经上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林前十23)
结语
主耶稣引述申命记的话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路十27),我们若真爱神,自然舍得奉献财富给神,以賙济教会同灵、资助事工推展、加速将福音传遍天下,迎接主再临。奉献是我们的本份,也是美善的工,是蒙神悦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