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以杀人及说谎为例-黄灵新

引言

创世纪蕴藏极其丰富的真理,本次灵恩会的主题,谈及创世纪的神学、历史与真理,是极有意义之事。创世纪中也有诸多伦理学的冲突(以人的观点而言)值得我们讨论,由于时间关系,本文仅举两个例子作为讨论主题。

、圣经真理的绝对

(一)十条诫命记着说:

1.不可杀人(出二十13)

2.不可作假见证(须诚实)陷害人(出二16)

(二)神对该隐说:你兄弟在那里(创四9),隐含个人对他人的责任

(三)你恨恶所有作恶的人,你必灭绝说谎话的(诗五5、6)

、创世纪的事迹

1.『亚伯拉罕欺骗亚比米勒,称他的妻子为妹子(创二十3)』,是对的吗?

2.『雅各顺从母亲的命令(创二十七18—23)』,是否欺骗了父亲?

3.『神说不可杀人,但却命令亚伯拉罕杀掉儿子以撒(献祭)。亚伯拉罕确实有杀掉以撒的决心(创二十二9、10),却得到神的赞许』,你的看法如何呢?

、伦理学上的观点讨论

(一)伦理学上的观点,因各种主张不同,而有不同诠释,限于篇幅,以后另篇再讨论。

(二)奥古斯丁对亚伯拉罕与雅各的谎言的诠释

1.奥氏认为亚伯拉罕隐瞒撒拉是他妻子的身份,并没有说谎,因撒拉是同父异母妹妹,是隐瞒部份事实。当时亚伯拉罕是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王若发现撒拉是他的妻子,便有生命危险(创二十),但他也深信神必拯救他的妻子。

2.奥氏认为雅各顺从母命,似乎欺骗父亲,但仍认为雅各不是说谎,那是奥秘。例如耶稣明知谁摸了祂,却问:摸我的是谁(路八45),这不是说谎,是教导与传授真理。

(三)生活中的冲突是存在的,人应顺从较高的善

1.奥氏以「爱」为中心认为爱神应高于爱人,爱人应高于爱物,这是价值的金字塔。他强调人在冲突的处境中,应顺从较高的善。

2.亚伯拉罕确实有杀掉以撒之决心,但他深信神会使以撒复活(来十一19)。虽然最终亚伯拉罕不需献以撒,但以行为而言,并未降低道德冲突的真实性,因本身已是一个道德责任的行为了(参看太五25)

3.人只要遵行较高的律法,神便不会要他为个人无法避免的道德冲突而负责。所以亚伯拉罕甘愿听从神的命令献以撒,得到神的嘉许(创二十二;来十一)。例如但以理和他的三个朋友也是如此(但三、六)。

结语

1.爱神重于爱人,是必须体认的事。

2.顺从神胜于顺从政府,但不服从政府命令必须有更高的道德律做为依归,例如政府的命令与祈祷、敬拜神及传福音冲突时,才能拒绝。

3.怜悯重于真诚

基督徒不可作假见证是不容怀疑的,圣经记着说:各人要与邻舍说真实话(弗四25),但另一方面,圣经也显示出故意的虚言,例如喇合或收生婆的事迹(书六17;来十一31;出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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