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领受与拥有-黄定尧

一、有什么不是领受的?

1.(林前四7):「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彷彿不是领受的呢?」

2.万物都是神造的(创一1—25;箴八22—31):阳光、空气、水、陆海空中之生物、非生物,宇宙中数不清的星球……等等。

3.人也是神造的(创一26—27,二7)

4.受造者就是领受者。领受者的观念、态度及行为,该如何才是正确的?

二、「领受」不等于「拥有」

1.领受者:只有使用及管理权,并不具有对该物作主张之权。

拥有者:有所有权,可对所拥有之物作主张。

2.实例(狭义):

土地国有制:有条件的使用权,但不得对该土地作其他主张,只是「领受」该土地的使用权而已。

土地私有制:有条件的使用权,也得有条件地对该土地作主张,这是有条件地「拥有」该土地。

3.故「领受」不等于「拥有」。

三、我们拥有自己吗?

1.我们「不拥有」陆海空的生物,只有管理权(创一28)。

2.我们「不拥有」自己的儿女(诗一二七3):国家宪法规范亦是如此,儿女18—20岁依法赋予独立,即父母不再有对儿女作主张的权利。

3.我们拥有“自己”吗?

a.「我」只是代名词:是代表一个「身+住其内的灵」的生命体。

b.「我」不能对其所代表的生命体主张「不死」,人人都有一死(来九27),因生命在神(诗三十六9;约十四6;传八8),故我们并不拥有自己。

四、效法保罗积极正确的人生观

1.人常有「惧怕、痛苦、不安、忧伤、嫉妒、争竞、不满抱怨、愤怒……」等负面的情绪:因一般人都误认「拥有自己」。

2.基督徒的新人生观:

a.不患得患失:「赏赐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伯一21)。

b.「活为主活,死为主死」(罗十四7—8)。

将旧自己与主同钉十字架(罗六6—7)。

要舍己(太十六24),看万物如粪土(腓三9)。

信主前:罪在我里面活着,信主后: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

将自己献上(罗十二1—2)

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奉献给神:钱财、时间(玛三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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