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财、子、寿、名、位、利、乐」非真福。
一、认识耶稣的人(太十六13~17)
1.祂是道成肉身的神(约一1、14;赛九6)。
2.祂是创造万物,托住万有的神(来一2~3;约一3)。
3.祂是独一的救主(徒四12;路二10~11)。
救人脱离罪恶的辖制(太一21;提前一15)。
医治人的疾病(太八14~17;约五1~9)。
赶出人身上的魔鬼(路八2;可五1~19)。
救人进入天国(约十四1~3;提后四18)。
认识祂的,在今生有平安,在来世有福气(伯二十二21)。
当以认识主耶稣基督为有至宝(腓三7~8)。
二、蒙神赦罪的人(罗四7~8)。
1.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约壹五19)。
2.作罪的奴仆(约八34;罗七14~24)。
3.罪的工价乃是死──永远沈沦(罗六23,五21)。
4.神是爱,祂不愿有一人沈沦(约壹四8、16;彼后三9)。
5.祂来到世间,舍命流血作万人的赎价(太二十28;徒二十28;罗五8)。
6.给万民开了一个洗除罪恶的泉源(亚十三1;彼前三21)。
7.信而受洗的,罪得赦免,成为神子,得承受神国(徒二38,二十二16;约三5;加四4、7)。
三、领受圣灵的人(赛四十四3)。
1.圣灵使人重生(约三5;多三5)。
2.圣灵使人得永远的生命(结三十七14;启二十二17)。
3.圣灵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子(罗八14~16、9)。
4.圣灵是得救的凭据(弗一13~14)。
5.因此,领受圣灵乃得着神的大爱,是有福的人(罗五5)。
6.受圣灵以说方言(灵言)为凭据(徒二4,十44~46,十九2~7;可十六17;徒二33)。
四、在主里死的人(启十四13)。
1.凡不在主里的,就死在罪中(约八24)。
2.要受第二次的死,就是永远沈沦(启廿12~15,二十一8;帖后一8~9)。
3.在主里死的人,乃遵守主忍耐的道,至死忠心的人(启三8、10,二10)。
4.此等人必有公义冠冕为他们存留(提后四7~8;太二十五34)。
5.因此,他们是有福的,在神眼中极为宝贵(诗一一六15)。
结语
把握机会相信耶稣、受洗罪赦、祈求圣灵充满,在基督里作新人最有福气(林后五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