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雅2:1-8
一、不可按外貌待人(1)
1、保罗曾被人看为气貌不扬、言语粗俗的人(林前4:13)。
2、主耶稣也曾被人“凭着外貌认过”(林后5:16)。
3、人总是看人的外貌,而神却是看人的内心(撒上16:7)。
二、不可重富轻贫(2-3)
1、穷人、富人均为神所造(伯34:19;箴22:2)。
2、不当以贫富分贵践(申1:17;诗113:7-8)。
3、不可欺压贫穷者(箴14:21、31)。
三、不可偏心待人(4上)
1、不听一面之词(箴18:17)。
2、不循人的情面(箴24:23-24;28:21)。
3、不存私心、成见(提前5:21)。
四、不可恶意论断人(4下)
1、不要论断人,免得被人论断(太7:1-2)。
2、不要定人的罪,免得被定罪(路6:37)。
3、爱心劝勉,使人受造就(箴27:5-9;林后13:10)。
五、不可亏负人(4-5)
1、不可亏负人(利19:3)。
2、要公公平平地待人(西4:1)。
3、凡事不可亏欠人(罗13:8)。
六、神待人的原则(5-8)
1、神不偏待人(徒10:34)。
2、神公平待人(太5:45)。
3、要爱人如已(可12: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