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件美事(三)

耶稣说: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我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率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纪念。(可14:6、9)

马利亚所用来浇在耶稣身上的香膏,是至贵的真哪哒香膏,价值三十多两银子(按当时工作,一天工钱是一钱银子,三十多两银子即三百多天的工钱)。这香膏可能是她用全部的积蓄买来的,预备将来结婚之日要用;但她爱主,就尽她所能的,把一切献上——打破玉瓶,把香膏浇在主的身上。所以主说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

“美事”,就是尽自己所能作在主身上的事。

主给你有天资聪敏,你应把所学的知识,用在主的身上(教会)。

主赐给你有恩赐,你应尽你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4:10-11)。

经上说:“人若有愿作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林后8:12)。但愿我们都能尽自己所有,尽自己所能的来服事主,作“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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