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我,断不停止为你们祷告,以致得罪耶和华……(撒上12:23)。
这是撒母耳先知立扫罗为王之后,对百姓所说的话。由此可知,不祷告或不为人代祷,都是罪。
不祷告怎么算是犯罪呢?我们若仔细想一想便会明白。祷告是与神灵交,不祷告就失去了与神的联络,便得不着能力,不明白神的旨意;以致行事为人不能合神的心意,任意妄为,终究作恶得罪神。不为人代祷就是没有爱心,不关心别人,不体贴神爱世人的心意。这不就是罪吗?
今日有许多信徒常说,工作太多,事业太忙,没有时间祷告。马西路德曾说:“今天的工作太忙,所以非用三小时祷告不能应付。”祷告不会减少工作的时间,反而会使你成就更多的工作。
不住的祷告,是神在基督里向我们所定的旨意(帖前5:17)。让我们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来12:12),随处祷告,多方祷告,为自己祷告,也为别人代祷,更为教会兴旺祷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