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第五十六页,笔者曾以「最宝贵的是什么?」为题,说明人生最宝贵的,并不是钱财、学问、权势,而是真道。因为钱财多,虽然可以买到许多东西,却买不到永生;学问渊博,虽然可以解决许多困难,却永远不能解决人生问题;权势大,虽然可以统御天下,却无法治服自己的心。但真道却能给我们得着永远的满足,使我们享受真实的快乐;能使我们进入天堂,享受好得无比的荣耀;能让我们保持心灵上的宁静,并饱尝基督化家庭的温馨;能使我们觉得人生有意义,生存有价值,以彻底解决虚空的人生问题;又能释放我们脱离罪律的捆绑,使我们得以随心所欲的弃恶从善。
那么,如此宝贵的真道,我们当怎样行才能得到呢?兹分述如下:
一、听道
圣经上说,求主始于信主,信主始于听道。若未曾听过福音,就不晓得怎样信主;若没有信主,就不晓得怎样求主(罗十14)。由此可知,得道的第一步是听道。
真道是一种属灵的奥秘(林前二7-9),不但一般世人无法了解(太十三14),连主耶稣的门徒有时也不能领悟(约六60-63)。但若能切实做到下列三点,就可以听得懂了。
1.虚心查考
一般不信主的人,有的未曾读过圣经,也未曾听过福音,就批评基督教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宗教;已经信主的人,有的未曾读过本会的书刊,也未曾参加过本会的聚会,就批评本会是假基督,是异端教派。这种态度就是没有虚心,即使有机会来听道,也未必能明白。
一千九百多年前,有一个埃提阿伯人,是掌握大权的太监,在女王的手下总管银库。有一天,他上耶路撒冷去敬拜真神。在回国的路上,他很虔诚的念着旧约圣经以赛亚书。腓利问他说:「你所念的,你明白吗?」
他是大臣,地位高,有权有势,又有学问;因此,这种问法,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但他却毫不介意,而谦虚的说:「没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并且请腓利上车,与他同坐。然后,请教腓利说:「以赛亚先知这段话,是指着谁?是指着自己呢?是指着别人呢?」
腓利就根据他所念的那段预言,向他传讲主耶稣的福音。他既然知道耶稣是救主,到了有水的地方,就要求腓利为他施浸了(徒八26-39)。这就是「虚心求道」的果效,不必查考多久的时间,很快就明白了。
保罗和西拉往庇哩亚去传福音时,路加描述:「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真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所以他们中间多有相信的;又有希利尼尊贵的妇女,男子也不少。」(徒十七10-12)。庇哩亚人这种表现和结果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聪明人,对于真道所采取的态度是,既不轻易否定,也不轻易领受;他必定先天天查考圣经,然后才判断这道之是非,并决定接受或拒绝。这也是「虚心求道」的果效,愈查考愈明白;愈明白愈觉甘甜,以至欲罢不能(诗一一九105、147-148)。
主耶稣传道时,虽然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市的人却硬心不肯悔改;主耶稣便责备他们说,他们将来必受严厉的刑罚(太十一20-24)。然后,举头祷告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真道),向聪明通达人(因聪明而骄傲的人)就藏起来,向婴孩(虚心的人)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十一25-26)。「虚心查考」,确是蒙神启示,而明白真道应有的态度。
2.反复思想
研究学问的人,必须用心思索,才能得到那些道理;否则,必迷惘而无所得。所以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篇)。孟子也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告子篇)。在学习真道的事上,也要反复思想,才能明白其正意。
大约二千年前,当主耶稣将要降生的时候,在犹太国加利利省的一座城--拿撒勒,有一个已经订婚的童女,名字叫马利亚。天使对她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马利亚因这话就很惊慌,又「反复思想」这样问安是什么意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路一26-38)。
主耶稣要降生时,除了马利亚之外,犹太国还有不计其数的童女,但神却不拣选别的女子,而拣选了马利亚为救主耶稣的母亲,使她得以被称为「蒙大恩的女子」。马利亚之所以特蒙拣选,当然有许多蒙神喜悦的理由,但其中有一件不可忽略的是,她习惯于「反复思想」一切遭遇。就因为她懂得如此「反复思想」,天使便即时为她解惑说,她将要怀孕,生下救主耶稣了。
距此半年前,天使曾向祭司撒迦利亚显现,并预告他的妻子伊莱沙伯将生一个儿子,要给他起名叫约翰。撒迦利亚的遭遇与马利亚相似,但撒迦利亚对于天使所说的预言,却不仅不相信,也不加以「反复思想」。因此,天使就对他说:「只因你不信,你必哑巴不能说话,直到这事成就的日子。」(路一8-20)。将马利亚和撒迦利亚对于类似的遭遇的不同反应来做比较,更可以使我们看出,马利亚习惯于「反复思想」一切遭遇,是多么可贵!
次年,在怕利恒的野地里有牧羊人,夜间按着更次看守羊群。天使站在他们旁边,对他们说,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他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并说,他们将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在马槽里,那就是记号。牧羊人既然看见所成就的事,就把天使论这孩子的话传开了。凡听见的,都诧异牧羊人对他们所说的话。马利亚却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反复思想(路二8-19)。
此处又提到马利亚「反复思想」,关于救主降生的预言以及所成就的事实。可见马利亚确是一位习惯于「反复思想」的人。
圣经说:「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一2)。又说:「我何等爱慕你(神)的律法,终日不住的思想。我趁夜更未换,将眼睁开,为要思想你(神)的话语。」(诗一一九97、148)。愿我们都能养成「反复思想」的习惯,使我们对于真道有更深刻的认识。
3.随时质问
为要增强听道的领悟力,除了反复思想之外,还要「随时质问」。如果听而不思考,则往往不知道所听的是什么;如果思考而不质问,则所能明白的仍然非常有限。原来,思考和质问,犹如鸟之两翼,缺一则不全。
当耶稣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母曾把他带到耶路撒冷去守逾越节。节期满了,他们就回去。但孩童耶稣仍旧留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坐在犹太教律法的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凡听见的,都希奇他的聪明和他的应对(路二41-47)。
依照犹太人的习惯,男孩子到了十二岁,就要开始学习神的律法。主耶稣这次坐在教师的中间,「一面听,一面问」,就是为要学习神的律法。后来,主耶稣在旷野受魔鬼的试探时,三次都引证神的话来战胜它。主耶稣之所以如此熟悉神的话,左右逢源,应对如流,除了他是神的儿子这个根本原因之外,由人的方面来说,就是他在少年时代曾有很好的学习精神--「一面听,一面问」。这是值得我们效法的好榜样。
主耶稣传道的时候,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字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他夜里来谒见主耶稣。主耶稣对他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重生的道理很深奥,尼哥底母当然听不懂,他便请教主耶稣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
主耶稣指示他,所谓「重生」,就是从水和圣灵生。
尼哥底母还是不明白,便再进一步请问主耶稣说:「怎能有这事呢?」
于是,主耶稣便更清楚的告诉他说,他是人类的救主,要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约三1-15)。
由这次谈道可以看出,尼哥底母是一个「笃学好问」的人。他所以夜里来拜访主耶稣,就是为要从主耶稣那里得着一些训诲。就因他晓得「随时质问」,对每一个细节都不轻易放过,主耶稣才步步为他作更详尽的讲解。至于主耶稣所谈的「重生之道」,他究竟了解多少,我们不知道。我们所知道的是,当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在论断主耶稣的时候,他曾勇敢独排众议,做主耶稣的义务辩护人(约七45-51)。主耶稣死后,为了安葬主耶稣的遗体,他又带着一百斤没药和沉香前来(约十九39)。由他所做这两件事可以知道,那一次主耶稣所传给他的真道,已经对他产生很大的影响了。
前面所说,埃提阿伯的太监之所以能认识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自愿接受浸礼,归入基督的名下,乃因除了「虚心查考」之外(徒八30-31),他还懂得「随时质问」(徒八34)。
二、信道
圣经上说:「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6-17)。传道的目的,是为了叫人信道;听道的目的,也是为了信道。得道始于信道,信道始于听道;由听道至信道,是得道的必经途径。由此可知,得道的第二步是信道。
听道有正确的方法,信道也有正确的方法。听道得法,才能悟道;信道得法,才能得道。听道的方法,前面已经说过,就是虚心查考、反复思想、随时质问。信道的方法也有三项,就是切实悔改、接受浸礼、领受圣灵(徒二38)。
1.切实悔改
施浸者约翰一开始传道就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三1-2)。主耶稣也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一14-15)。五旬节圣灵大降之时,彼得勇敢为主做见证说,主已经复活升天。众人听了彼得的见证,都觉得扎心,就问彼得说:「我们当怎样行?」彼得的答复,仍然是:「你们各人要悔改……。」(徒二14-38)。可见对一个将要信从真道的人来说,悔改是何等的重要。
「悔改」一词,希腊原文作″metanoia″,意思是「回心转意」,即将既往服从罪的心,转向过来服从神。就消极方面来说,是痛悔前非,决心远离恶事(太三6;徒三26);就积极方面来说,是归向真神,立志热心为善(徒二十六20;多二14)。保罗所说,从前虽然将肢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真道,将肢体献给神做义的器具(罗六13、17、19),就是悔改的具体表现。
施浸者约翰施行「悔改的浸」(徒十九4)之时,许多犹太人都到他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并接受他的浸。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浸,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三5-10)。此事告诉我们,所谓「悔改」,就是除了心里知错,口里认罪之外,还要有弃恶从善的生活表现。如此切实悔改的人,才配接受真道,以逃避神的忿怒;否则,必被丢入火里,永远灭亡!
一千九百多年前,腓利往撒玛利亚城去传道,蒙主同工,彰显许多神迹,轰动了全城,引导许多人归主。行邪术的西门看见那些神迹,大大惊奇,也信而受浸了。使徒在耶路撒冷听见这消息,就来到撒玛利亚城,按手在那些信徒的头上,使他们受圣灵。西门看见使徒一按手,圣灵便降下来,就拿钱给使徒,要买取那种权柄,藉以图利。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西门信主的动机是为了藉教诈财,而毫无悔改的表现,根本不配接受真道。因此,彼得很严厉的责备他说:「你的银子和你一同灭亡罢!因你想神的恩赐是可以用钱买的。你在这道上无分无关,因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你当懊悔你这罪恶,祈求主;或者你心里的意念可得赦免。我看出你正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幸而,西门懂得及时悔改,而请彼得为他代祷(徒八5-24)。
保罗在以弗所传道之时,许多人来承认他们自己所行的事。许多平素行邪术的,也把他们行邪术的书籍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计算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徒十九18-19)。一般解经家认为国语和合译本的五万块钱,就是五万枚「得拉克玛」(Drachma)。得拉克玛是古代希腊的银币,一枚得拉克玛是一日的工资,五万枚等于五万日的工资。以弗所是当时全亚细亚行邪术的中心,术士充斥全城,到处施术行骗。由鉅额的书价来判断,烧毁的邪术书籍必定堆积如山,悔改信主的术士也必定非常多。他们毫不怜惜既往用以图利,视如无价之宝的藏书,全部拿出来烧掉,可以说是「斩草除根」之计。他们的悔改,何等彻底!
有一次,主耶稣进了耶利哥城。有一个财主,做税吏长,名叫撒该。他虽然有钱有势,却极其孤单;因为他讹诈了许多人的钱,是众人的眼中钉。他的生活很富裕,心灵却很饥渴;物质的享受不能使他满足,他需要属灵的喜乐。他想看一看主耶稣的风采,只因身材矮小,在人丛中看不到耶稣,便爬上桑树。主耶稣是义人,他是众人所恨恶的罪人。但出乎他意料之外,主竟然抬头对他说:「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
撒该就急忙下来,欢欢喜喜的接待主,并且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
于是,主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路十九1-10)。
撒该若真的兑现他的诺言,无疑的,他必定破产!他是财主,一向追求高度的物质享受,习惯于舒适的生活;如今,他竟然觉悟破产,忍受贫穷的痛苦,过着青黄不接的日子!因为他已经得到了主的救恩,看清楚了天国的荣耀。他的内心,何等满足!他的悔改,何等切实!
亲爱的慕道朋友!为了相信真道,进入神国,你愿意如此打碎自己,切切实实的悔改吗?
2.接受浸礼
一般教会多数认为洗礼与得救无关,不过是进入教会,成为基督徒的手续而已。但圣经上却有许多根据使我们深信,洗礼与得救有绝对的关系。
大约五千年前,洪水泛滥的时候,挪亚遵照神的吩咐,全家进入方舟,而保全了生命。那时,按照事实说,挪亚全家是「藉着方舟」得救的;但彼得却说,他们是「藉着水」得救的(彼前三20)。彼得之所以如此特意强调「水」,乃因他明白挪亚当日「藉着水」得救这件事,预表今日我们要「藉着洗礼」得救。因此,他接着说:「这水(挪亚时代的洪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三21)。
为什么洗礼与得救有绝对关系呢?
第一、主耶稣曾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并且指示重生的方法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3、5)。所谓「从水生」,就是接受浸礼,以完成重生的工夫;所以保罗称浸礼为「重生的洗」,是神救人的方法之一(多三5)。
一般教会常说:「悔改就是重生。」但圣经上提及「重生」的经文,全部只有六处(约三3、4、7;多三5;彼前一3、23),却没有一处说悔改就是重生。当然,盼望重生的的人必须悔改,是无须赘述的;但重生的工夫却不是完成于悔改之时,而是完成于接受浸礼之时。其次序是:悔改→受浸→重生。
第二、我们的神是圣洁的神(彼前一16),他的居所是圣洁的国度。但我们都是罪人,没有一个义人(加三22;罗三23、9-10);因此,我们若非得蒙赦罪,成为圣洁,必不能见神(来十二14)。圣经清楚的告诉我们说,浸礼有赦罪的功效(徒二38;二十二16),是得救的必备条件。为什么浸礼有赦罪的功效呢?因为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时,曾流出血和水来(约十九34);我们受浸就是用水又用血(水里有主的血),有圣灵做见证(约壹五6-7);主的血有赦罪的效能(弗一7;彼前一18-19),是为赦罪而流出的(太二十六28)。所以说,浸礼有赦罪的功效。
一般教会多数否认浸礼有赦罪的功效,而主张只要悔改,罪便得以涂抹(徒三19)。当然,一个正要信主,求主赦罪的人,必须悔改,是不容忽略的;但赦罪的功效却不是产生于悔改之时,而是产生于接受浸礼之时。其次序是:悔改→受浸→赦罪(徒二38)。
第三、神的国是义人的国,义人才有资格进去(太十三43,二十五46)。浸礼不但有赦罪的功效,而且也有称义的功效(林前六11)。所谓「称义」,就是被算为义(罗四5),被当作义人看待。就消极方面的意义来说,就是我们的罪归于基督(赛五十三6;林后五21上);就积极方面的意义来说,则基督的义归于我们(罗四25;林后五21下)。因此,一个接受过浸礼的人,不无罪而已;更可贵的是,他已经成为义人了。另一处经文说,浸礼有披戴基督的功效(加三27)。所谓「披戴基督」,就是穿上了基督为衣服(吕振中译本)。基督是义人(路二十三47),谁披戴基督,谁就是义人;基督是神的儿子(罗一3-4),谁披戴基督,谁就是神的儿子。所以下一段经文说,凡是因因浸礼而属乎基督的人,将来都可以照着神的应许,承受天国的产业了(加三28-29)。
洗礼的方法,非常重要,不可等闲视之。因为方法正确,才能发生重生、赦罪、称义、披戴基督的功效,以至得救;方法若错误,等于没有受洗,即使洗过一百次,也是徒然的。
怎样做,才算正确的洗礼方法呢?
第一、国语和合译本的「洗礼」一词,原文是「浸」,所以受洗者应该全身下水受浸。有一个滴礼派的信徒,问一个希腊东正教的信徒说:「你们为什么要施行浸礼呢?」
他回答说:「我们所看的是原文圣经,据我们所了解,这个字就是『浸』。我倒要问你,你们为什么要施行滴礼呢?」
依据圣经的记录,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洗时,是先下水,然后「从水里上来」(太三16)。如果主所受的不是浸礼,他何必下到水里去?圣经又说,为主施浸的约翰,必须选择「水多」的河流(约三23)。如果约翰所行的不是浸礼,他何用特地找「水多」的地方?腓利给埃提阿伯的太监施洗时,圣经的记录是:「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从水里上来,……。」(徒八38-39)。如果腓利所施行的是滴礼,为什么需要二人都下水里去呢?
根据「北京神召会报」的报导,埃提阿伯的太子于一九二三年到美国说:「我们到现在仍然没有改变腓利所传的道,我们受的是浸礼,在礼拜六守安息日,我们国里有三千六百万人都守安息日。」这项报导显示,原始教会所施行的确实是浸礼,滴礼是后代的人所更改,而没有圣经根据的。
第二、下水施行浸礼时,受浸者要低下头。这是罪人在神的面前为罪自责时,求神赦罪应有的态度(拉九6;诗四十12;路十八13-14)。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之时,是「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约十九30)。受浸者之所以要低下头,就是要效法主死的形状,以便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六5)。受浸的意义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罗六3-5;西二12)。低下头,表示与主同死;下水受浸,表示与主同埋葬;从水里上来,表示与主同复活。受浸不但有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意义,也有其实际功效。与主同死,便是与主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而脱离了罪(罗六6-7);与主同埋葬,就是埋掉罪人,使他不必再受律法惩罚;与主同复活,就是新生,从前的众罪都与他无关了。
一般教会,有的虽然施行浸礼,却令受浸者仰面受浸,而不是低下头受浸;有的施行滴水礼,而没有下到水里去,从水里上来。这些错误的方式,既没有表达出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意义,也没有其实际功效,是徒然无益的。
本会施行低下头受浸的方式,乃渊源于初期的工人魏保罗所得的启示。他当初蒙主启示之时,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而只是依从主的吩咐去做而已。后来,随着教会的成长,在圣灵所赐予的亮光中,我们才发现这种浸礼方式,原来有如此清楚的圣经根据,而一直持守到现在。
第三、施浸者要「奉主耶稣的名」施浸,而不要「奉父子圣灵的名」。根据使徒行传的记录,原始教会给人施浸时,都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或「奉主耶稣的名」(徒八16,十九5),而未曾「奉父子圣灵的名」。
一般教会之所以要「奉父子圣灵的名」,是根据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那段经文。但该处的「名」,原文是单数,英译本也是单数,表示独一的名,也就是父子圣灵共有的名--耶稣。因为耶稣是道成肉身的救主(约一14),道就是神(约一1),耶稣的降生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子与父原为一(约十30),看见了子就是看见了父,父的灵在子里面(约十四8-9);圣灵是父的灵(太十20)、儿子的灵(加四6)、神的灵(太三16),也是耶稣的灵(徒十六7;罗八9)。其次,约翰福音十七章十二节那段经文,国语和合译本作「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日译文语体作「在你所赐给我的你的名里,保守了他们。」,标准本作「我在你的名里保守了他们,那名是你所赐给我的。」(I kept them in thy name.which thou hast given me.)可见父的名就是耶稣。使徒们因为了解这个奥秘,所以他们便「奉主耶稣的名」施浸了。
至于一般教会所做,「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却因为没有将那「名」念出来,而令人不明白所谓「……的名」,究竟是什么。
第四、已经领受圣灵的人,才有施浸的资格。因为浸礼之所以有赦罪的功效,乃因水中有主的宝血;水中之所以有主的宝血,乃由于圣灵所做的见证(约壹五6-7;约十九34)。如果施浸者未曾领受过圣灵,要凭什么见证水中有主的宝血呢?再者,赦罪的权柄是属乎神的,除了神以外,任何人都不能赦免人的罪(可二7)。因此,施浸者之所以藉着浸礼的方法,能洗去人的罪(徒二十二16),乃因他已经领受了圣灵,而蒙圣灵赐予赦罪的权柄了(约二十21-23)。如果施浸者没有领受圣灵,怎能有赦罪的权柄呢?
亲爱的慕道朋友!你相信洗礼与得救有绝对的关系吗?为了相信真道,进入神国,你愿意接受本会所施行,合乎圣经的「正确的洗礼」吗?
3.领受圣灵
与前面所说接受浸礼一样,领受圣灵也与得救有绝对关系。其圣经根据如下:
第一、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所谓「从水生」,就是接受浸礼;「从圣灵生」,就是领受圣灵。这两项是重生的方法,也是进入神国的必备条件,缺一则不全。当五旬节圣灵大降那一天,以色列人因为听见彼得的见证,明白他们所杀害的耶稣就是基督,而请问当怎样行才能得救的问题之时,彼得的回答也是接受浸礼,并且领受圣灵(徒二37-38)。
第二、以西结书三十七章第一节至十一节记载,神的灵降在以西结先知的身上,带他去平原,让他看见平原遍满了骸骨的异象。然后,以西结遵照神的指示,命令气息进入骸骨,使骸骨复活,并且成为极大的军队。那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肉体虽然是活的,灵命却是死的;要等到气息进入里面,才能得着生命。吕振中译本注明,「气息」一词,在原文上与「灵」同字。所以第十四节很明显的说,神必将他的灵放在他们里面,他们就要活了。由这个异象可以知道,有神的灵才有神的生命;而神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所以要领受圣灵才有永生。
第三、保罗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对于一个已经信耶稣而盼望进入神的国,却没有领受圣灵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否定。因为圣灵是基督的灵,人若没有领受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不是属基督」,就是与基督无分无关,当然不能进入基督的国。其次,圣灵也是神的灵,有神的灵住在心里,才是属灵的人,而不再是属肉体的人;神的国是属灵的,所以若因没有领受圣灵而不能成为属灵的人,就不能进入神的国了。
第四、基督的复活,是基督徒之复活的确据,也是样本;基督徒因有复活的盼望,才能进入神的国,而不至灭亡(林前十五12-20)。因为神的国是属灵的,迟早必朽坏的血肉之体,无法承受(林前十五50);所以若要进入神的国就必须复活,改变为不朽坏的灵体(林前十五42、44、51-53)。怎样才能复活呢?保罗根据基督之所以能复活,乃因有神的灵住在他心里这件事实证明,基督徒若有圣灵住在心里,也必像基督那样从死里复活(罗八11);反过来说,若没有领受圣灵,虽然已经信主多年,也是不能像基督那样复活的。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上述第二项以西结书三十七章的复活,是信徒在世之日,属灵生命的复活,其性质与重生相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和罗马书八章十一节所说的复活,是将来基督再临之时,离世信徒之肉体的复活。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属灵生命的复活,或肉体的复活,都以受圣灵为必需条件。
第五、我们的肉体,好像是地上的帐棚。帐棚是暂存的,有一天必被拆毁;我们的肉体也是暂存的,迟早总要离世。肉体还活着的时候,我们的灵魂是居住在肉体里面;肉体若死而复活,我们的灵魂就要居住在灵体里面了。那灵体就是「在天上永存的房屋」,也就是所谓「复活体」。为了这个缘故,神不但以真理培植我们,又赐给我们圣灵做复活的「凭据」,使我们可以坦然无惧,等候随时都可能临到的死日(林后五1-8)。既然如此,如果没有领受圣灵,要凭什么等候将来的复活呢?
第六、基督徒最大的福分,就是得以被称为神的儿子(约壹三1);因为神是万王之王(启十九16),是天地的主宰(徒十七24)。怎样才得以被称为神的儿子呢?圣经说,耶稣被天父认证为他的儿子,是在他下水受浸,而且受圣灵的时候(太三16-17)。施浸者约翰也做见证说,他从前不认识耶稣,只因看见圣灵降在耶稣的身上,就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了(约一32-34)。所以保罗说,圣灵住在我们心里,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子,使我们得以呼叫神为「阿爸,父」。又说,既是神的儿子,便是神的后嗣,有资格与基督一同得荣耀了(罗八15-17;加四6-7)。基于这个理由,如果信耶稣而没有领受圣灵,就不是神的儿子;既然不是神的儿子,就不是神的后嗣;既然不是神的后嗣,就不能与基督同得荣耀了。
第七、相信真道的终局目的,就是盼望将来被接于天堂,承受天父所要赐给我们的基业。那基业是天父自创世以来为我们所预备(太二十五34),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永远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一4);其价值,远胜于全世界一切财宝的总和(太十六26;腓三8),是好得无比的(诗十七15;腓一23)。这么美好的基业,我们凭什么去承受呢?众所周知,世上要承受父亲产业的人,必须确实与他有父子关系,同时也要持有必要的凭据(如土地所有权状)。与此同理,我们现在既要被认证为神的儿子,同时也要持有必要的凭据,将来才有把握承受天上的基业,以实现我们的盼望。圣经说,神赐圣灵给我们,不但要藉以认证我们为他的儿子,使我们得以做他的后嗣,如上述第六项;而且也要做我们承受天上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被接于天堂--的时候(弗一14)。如果相信真道而没有领受圣灵,就是没有掌握必要的「凭据」;那么,当基督再临的时候,要凭什么去承受那天上的基业呢?
依据上面所举出的七项理由,我们可以肯定,领受圣灵与得救确实有绝对关系。然而,一般教会因为没有受圣灵的体验,所以多数认为一切信主的人都有圣灵在他们里头,他们才能认耶稣为主(林前十二3);又说,「说方言」只是圣灵的诸恩赐之一(林前十二10、30),而不是受圣必有的凭据。但圣经却否定这种看法。
兹就这两个问题,分别检讨如下: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第三节所说的是「被圣灵感动」,并不是「领受圣灵」。为什么需要被圣灵感动,才能认耶稣为主呢?第一、因为主耶稣没有外貌(赛五十二14,五十三1-3;林后五16;太十三53-58),若没有圣灵的感动,必看不出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十六13-17)。第二、法利赛人认为耶稣是罪人,并且议定若有人认耶稣是基督,就要开除他的教籍(约九16、22),所以若没有圣灵的感动,必不敢认耶稣为主(约十六2)。第三、当时的犹太国为罗马帝国所管辖,除了罗马人的皇帝该撒以外,他们不得另有一位主(约十九12、15;徒十七5-8),所以若没有圣灵的感动,是不敢冒险认耶稣为主的。
如果不如此解释,而认为凡是能认耶稣为主的人,都已经领受了圣灵,我们将面临两个难题。第一个难题是,撒玛利亚的人领受了神的道之时,为什么没有人受圣灵?受浸归入基督之后,为什么仍然没有人受圣灵?难道他们领受了神的道,甚至在受浸之后,还不能认耶稣为主吗?他们岂不是在觉悟为基督受逼迫的情形之下,勇敢受浸归入基督的吗?为什么要等到使徒按手在他们头上祷告,他们才能领受圣灵呢(徒八14-17)?第二个难题是,以弗所的门徒在信主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受圣灵?保罗奉主耶稣的名为他们施浸的时候,为什么仍然没有人受圣灵?为什么要等到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祷告,圣灵才要降在他们身上呢(徒十九1-6)?难道他们一直不能认耶稣为主,等到按手在他们头上祷告之后,他们才能认耶稣为主吗?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第十节和三十节所提到的「说方言」,是「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并不是我们所强调,受圣灵之凭据的「方言祷告」。怎么说呢?
第一、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第八节至第十节的九种恩赐,都属于造就教会的恩赐,其中第八种的「说方言」也包括在内;犹如身上的肢体各有不同的功用,是为了使全身受益(林前十二12-27;弗四16)。既然如此,第十节和三十节的「说方言」便是「方言讲道」,而不是「方言祷告」了。因为「方言祷告」的对象是神,目的是要造就自己(林前十四2、4上);「方言讲道」的对象是人,目的是要造就教会,如同「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4下)。
第二、第十节和三十节的「说方言」,二处都与「翻方言」的恩赐并列,十四章二十六节和二十七节的「说方言」,也是如此;这件事说明,所谓「又叫一人能说方言」(10),或「岂都是说方言的么?」(30),都是「方言讲道」的特殊恩赐。「方言祷告」是向神说的,人虽然听不懂(林前十四2),神却听得懂,所以不必翻译;这种方言是受圣灵的凭据,每一个受圣灵的人都会说的。「方言讲道」是向人说的,所以必须有人翻译,才能造就教会(林前十四12-13、23、26);并且要限制人数,轮流着说,才能维持聚会的正常秩序(林前十四27、33、40)。这种方言是特殊恩赐,不得与「方言祷告」混同为一。
第三、怎么说「方言讲道」是特殊恩赐呢?譬如说,一切信徒都能用悟性祷告,却未必都能做先知用悟性讲道;与此同理,一切已经领受圣灵的人都能用方言祷告,却未必都能用方言讲道。我们知道,祷告的内容,不外乎赞美、感谢、祈求、忏悔等;这些内容,只能向神说,而不得向人说。基于这个理由,一个没有「方言讲道」的恩赐的人,若以「方言祷告」的内容转向会众说,再经人翻译出来,岂不是将叫会众觉得莫名其妙吗?
圣经清楚的记载,彼得和其它的门徒之所以判断,哥尼流的家人、亲属和密友受了圣灵,是「因为听见他们『说方言』……。」(徒十44-46)。可见「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凭据,是衡量谁有圣灵,谁没有圣灵的标准。那时,彼得甚至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47)。所谓「与我们一样」,就是与使徒们当初受圣灵的经历一样。后来,彼得回去耶路撒冷报告这件事的时候,他还是说:「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徒十一15)。由此可知,使徒们非常重视他们当初受圣灵的经历--「说方言」,而以那一次经历为判断受圣灵的标准。今日我们若依据这个标准来衡量,就可以清楚的看出谁有圣灵,谁没有圣灵了(徒十九6-7)。
亲爱的慕道朋友!你相信领受圣灵与得救有绝对关系吗?你已经领受了圣灵吗?你受圣灵的经历与使徒们一样,会「说方言」吗?你渴慕圣灵降在你身上,使你将来得以进入神的国吗?请你赶快来真教会,作更进一步的查考吧!
三、行道
得道的第三步是行道。
众所周知,学医的人,除了学习医学知识之外,还要在医院当实习医生一段时日,累积诊治病人的经验,才能学以致用。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则除了在教室上课之外,也需要多实习,毕业后才能胜任实际工作。与此同理,由听道而信道的人,也要将所学习的道行出来,才能得着道。如果听道而不信道,或信道而不行道,便不能得道了。因此,雅各布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因为听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对着镜子看自己本来的面目;看见,走后,随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一22-25)。主耶稣也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六46)。又说,凡称呼他为「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甚至连那些奉主的名传道,又有行神迹之恩赐的人,若没有遵行天父的旨意,仍然不能进去(太七21-23)。
惟因行道与进入神的国有如此重大的关系,所以对于没有行道,而且硬心不肯悔改的祭司长和法利赛人,主耶稣曾严厉的斥责他们说:「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能行道)的百姓!」(太二十一43、45)。
听道和信道都有正确的方法,行道亦然。方法合宜,不但能奏效,并且可以轻易达成目的。听道和信道的方法各有三项,行道的方法也有三项,就是时常自省、下定决心、求主帮助。
1.时常自省
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篇)。孔子也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篇)。自省是对自己修道工夫的定期检查,目的是要省察自己的言行有没有违背真道。如果有所违背,则须改过;如果没有瑕疵,则再求进步。若遇见有德性的贤人,就要盼望向他看齐;若遇见坏人,就要从内心省察自己是否像他那样不善。追求人道的儒家,尚且如此重视自省,认为它是修道上不可缺少的课题之一,何况我们所追求的是天道,岂非更当时常自省,以完成得救的工夫吗(腓二12)?
首先,我们当省察的是,我们的内心是否纯正?是否圣洁?因为我们一生的果效,都由心里发出(箴四23)。心里所存的若是善,就发出善来;心里所存的若是恶,就发出恶来(太十二35)。保持内心的圣洁,远比讲究外表上的圣洁更根本,更重要(路十一37-40)。
主耶稣提醒我们说:「你的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路十一34-35)。这里所说的眼睛,可以指心眼;里头的光黑暗,就是心眼失明(参考:林后四4)。「了亮」一词,原文作「纯正」(haplous),日译文语体亦然,新译本(一九七六年版)作「健全」,吕振中译本注明「或译纯全」,思高译本作「纯洁」。「昏花」一词,原文作「邪恶」(po-?ero),日译文语体和思高译本亦然,新译本作「不健全」,吕振中译本注明「或译有恶疾」。由此可知,心眼健全,能明是非,辨善恶,经常保持平正,是修身之本;反之,如果心眼有恶疾,不能明是非,辨善恶,而欲修身,便是舍本逐末了。这就是「大学」经一章所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欲修其身,先正其心。」的道理;也是主耶稣之所以教训我们,要省察里头之光是否黑暗的理由所在。
其次,我们所要省察的是,我们的眼睛有没有看不当看的?耳朵有没有听不当听的?舌头有没有说不当说的?手有没有做不当做的?换句话说,我们的视听言行,是否合乎基督徒的体统?因为这些都是基督徒的生活规范(太五28;伯十二11;弗四17-30;罗十三12-14;林前十23;腓一21),所以我们需要时常加以省察。
省察的时间,最好是晚上要就寝的时候。因为多数人白天都很忙,整天东奔西跑,身心都难以安静。所以在一天即将结束之时,一面思想神的话语(参考:诗一一九148),一面将今天所看、所听、所说、所做,对照神的话语,以检讨是否有所触,是非常重要的。
祷告无效的时候,也需要省察,我们是否得罪了神?因为主耶稣曾应许我们说,只要我们常常结出果子来,则无论向天父求什么,他都必赐给我们的(约十五16)。反之,我们若心里注重罪孽,神便以黑云遮蔽自己,使我们的祷告不得透入了(诗六十六18;哀三41-44;约九31)。所以以赛亚先知告诉我们说:「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赛五十九1-2)。杰里迈亚先知也说:「我们当深深考察自己的行为(严格的自省),再归向耶和华(弃恶从善)」(哀三40)。
遭遇患难的日子,也当省察(传七14)。因为我们往往很硬心,虽然听了神的道,却不肯遵行。于是,当我们睡觉的时候,神就用异梦来指点我们的错误,好叫我们不随从自己的谋算,以免灭亡。如果我们仍然硬心不回头,神就伸手管教我们,使我们患重病,或遇到其它的祸患了。神之所以如此耐性,一再向我们行这一切的事,目的是要我们悔改,而从深坑救回我们的的灵魂,使我们时常被真光照耀(伯三十三14-22、29-30)。
古圣徒对神说:「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一一九67、71)。所谓「走迷了路」,就是离开神的道,迷失于罪恶的生活中;「现在却遵守你的话」,乃因在受苦时,晓得省察和悔改。当我们受苦的时候,我们若晓得省察,并且及时悔改,因而得以更深刻的学习神的道,受苦对我们确实是有益的。所以圣经说:「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来十二6-10)。又说:「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彼前四1)。
2.下定决心
后汉书说:「有志者,事竟成也。」荀子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俗谚也说:「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或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绣花针。」可见无论做任何事,只要下定决心,并且持之以恒,不达目的绝对不罢休,必定成功;反之,如果未下决心,以致半途而废,则如诗经上所说:「为山九仞,功亏一篑」了。
我们若要行道,也要先下定决心,然后全力以赴,贯彻始终,才能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将生命的道表现出来(腓二15-16)。能将生命的道表现在生活上,信仰的根基才会稳固,无论遭受任何考验,都不至动摇(太七24-27;西二6-7)。
圣经上记载,许多古圣徒都因为下定决心,必遵行神的旨意,并且贯彻始终,才得以在信仰上留下美好的榜样,让后世效法。兹举证几件如下:
「以诺生玛土撒拉之后,与神同行三百年。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五22、24)。所谓「与神同行」,就是与神同心,遵行神的道(摩三3;弥六8)。「三百年」是一段非常长久的时日,若没有下定很大的决心,忍耐到底,以克服一切困难,必不能成功。以诺这种决心和耐性,乃是信心的表现。结果,因着这种有作为的真信心,他终于得着神喜悦他的明证,并且得以不至于见死而被接升天(来十一5)。
「我要用智慧行完全的道,……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诗一○一2)。这是大卫的诗。「我要」,表示我的愿望,我的决心;「行完全的道」,就是遵行神的道;「存完全的心」,就是正心;「行在家中」,就是修身。修身的目的,是齐家;齐家的目的,是治国。大卫是一国之君,他知道要治国,须先齐家;要齐家,须先修身;要修身,须先正心。大卫因为有这种决心,才能谨守遵行神的道(诗十七3-5;王上十五5;徒十三36),而成为神所称赞,「合乎神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3-14;徒十三22)。
「但以理却立志,不以王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监长容他不玷污自己。」(但一8)。巴比伦是事奉偶像的国家,王的膳和酒可能拜过偶像;王的餐桌上所摆的,也可能有律法上所禁戒的食物。但以理为了遵行律法,便立志拒食,以保守圣洁;而不为那些佳肴美酒所动心,也不畏惧王的命令。但以理因为下了这样大的决心,才能坚持自己的信仰立场,以致成为「大蒙眷爱的人」(但十11、19)。
「所以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林后五9)。「要得主的喜悦」,是保罗所立的志向,也是他身为基督徒的生活原则(加一10)。保罗因为有这种决心,他才能攻克己身,叫身服他,完全效法基督(林前九27;十一1);不但看世界如粪土(腓三8),甚至将世界钉死十字架上(加六14),忘记背后,向着前面的标竿直跑(腓三13-14)。为了得主的喜悦,他甚至不看性命为宝贵,决心行完当行的路程(徒二十22-24,二十一12-14)。最后,他才能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四7-8)。
在决心遵行神的旨意这件事上,除了上述几位古圣徒所留下来的许多佳范之外,表现得最彻底最完美的,就是主耶稣将要被捉拿的时候,在客西马尼园一连三次的祷告(太二十六39、42、44)。
关于当晚的祷告,圣经如此描述:「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十字架的刑罚,非常痛苦,令人恐怖(诗一二九3,二十二12-21)。主耶稣因为成为人的样式降生(腓二7),所以也有肉身的软弱。他不吃会饿(太四2),不喝会渴(约十九28),晚上需要睡觉,被打也会痛。当他想起那残酷的刑罚之时,由于软弱的缘故,他便求天父叫那苦杯离开他了。然而,他里面却有坚强的意志,无论如何都要遵行天父的旨意(腓二8)。就因为他有这种决心,要忍受痛苦的极限,以成就神的旨意,神便差遣一位天使从天上显现,加添他的力量(路二十二42-43),使他得以完遂他的心愿了。我们今天立志要遵行神的旨意,有没有觉悟忍受一切苦难,以顺服到底呢?
上面这些事实告诉我们,为了遵行神的道,下定决心,贯彻始终,是何等的重要!
3.求主帮助
倡导「知行合一」的王守仁,在致杨仕德和薛尚谦的书信中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所谓「心中贼」,就是圣经上所说,人里头的情欲和罪律;想克服它,以完成修道的工夫,实在不容易(箴十六32)。孔子也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篇)。又说:「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篇)。被世人尊崇为至圣先师的孔子,尚且深感修德和改过之困难,何况一般凡夫俗子!
保罗是法利赛人的典型,曾在众人所敬重的教法师迦玛列的门下,按着他祖宗严谨的律法受过熏陶,而热心事奉神(腓三5;徒五34,二十二3)。但他却慨叹:「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恶),我倒去作。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良心丧失了地盘);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七15、18、24)。原因是:「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七14)。保罗又作再进一步的分析说:「我觉得有个律(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罪律),我和心中的律(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七21-23)。其必然的结果是:「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恶),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罪律)作的。」(罗七19-20)。
这些人在修道上的经历告诉我们,他们之所以如此软弱,难以克己自律,乃因里头既有情欲的需求,也有罪律的辖制。所以为了行道,我们固然需要时常自省,并且下定决心;但若没有主的帮助,而只靠自己,也是不能成功的(约十五5)。
圣灵是神的灵,也是主耶稣的灵;所谓「主的帮助」,就是圣灵的帮助。当主耶稣向门徒预告,他将要离开他们,回到父那里去的时候,门徒都满心忧愁,不知所措。因为主与他们同在那段日子,曾经是他们的力量,他们的倚靠,他们的帮助;如今主将离开他们,往后谁要赐给他们力量,谁要做他们的倚靠,谁要帮助他们呢?于是,主便安慰他们说,他升天之后,将差遣保惠师来与他们同在,以取代他的地位了(约十六5-7)。这「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6-17),希英对照直译本作「帮助者」(Helper),吕振中译本亦然(约十四16,十五26,十六7)。
圣灵确实是我们最好的帮助者,我们的力量,我们的倚靠。在旧约时代,神曾向他的选民应许,他将要赐给他们圣灵,更新他们的心,使他们有能力顺从他的命令(结三十六26-27)。以西结先知所看,枯骨复活的异象也启示我们,一旦圣灵降临在我们身上,我们属灵的生命便复活,并且成为所向无敌的神的军队,可以与魔鬼争战了(结三十七1-11、14)。到了新约时代,这些预言和异象果然应验,使我们有能力遵行神的道了。
保罗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1-2)。所谓「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是接受浸礼,归入基督(加三27),在生命上与基督联合(罗六5;西二12);并且不体贴肉体,一味顺从圣灵行事(罗八5;加五25),在生活上与基督联合的人(约壹二6)。就前者而言,因为接受浸礼,既往的罪已经洗净(徒二十二16;林前六11),就不再被追究了;就后者来说,因为靠圣灵治死情欲(罗八13;加五16),不再犯罪,当然不会被定罪了。所以钦定版多加一句说明--「就是不随从肉体行,却随从圣灵行的人。」(Who walk not after the flesh,but after the Spirit.)。
第二节的经文以「因为」为起句,说明第一节所提到「不定罪」的理由。那理由就是赐生命圣灵的律,强于罪和死的律,足够在基督里释放我们而绰绰有馀。「律」就是律法,代表某种权力。圣灵的律,就是圣灵的权力;罪和死的律,就是罪和死的权力。罪的权力很强,能操纵人的思想、视听、言行,使人终生做「罪奴」(约八34);死的权力也很强,没有人能胜过它(传八8),迟早死必临到众人。但圣灵的权力却更强,因为它是「赐生命圣灵的律」。而圣灵所要赐给我们的生命,是基督的生命。生命决定生活,有什么生命就过着什么生活。属血气的亚当的旧生命,只能过着属血气的生活;惟有属灵的基督的新生命,才能过着属灵的生活。属血气的人,随从肉体行事,结局是死;属灵的人,随从圣灵行事,结局是生命平安(罗八5-6)。以西结书三十七章所记载,那些枯骨之所以能复活,并且成为神的军队,可以与魔鬼争战,乃因神的灵降在他们身上,使他们得着神的生命。
罪的工价是死(罗六23),死是罪人不能逃脱的命运(罗五12);世人既然无法战胜罪的律,当然也不能战胜死的律。但基督徒却已经受过浸礼,洗净了既往的众罪,又靠「赐生命圣灵的律」之帮助,战胜了罪的律,不再犯罪,当然就不被定罪,而且不再受「死权」辖制了。因为当基督再临的时候,已经离世的基督徒必从死里复活,得着荣耀的灵体;活着的基督徒则不必经过死,而得以直接改变为荣耀的灵体。然后,一同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与主永住。那时,「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我们就可以大声向「死的律」夸胜了(林前十五52-57;帖前四13-18)。
由「我所愿意的(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恶),我倒去作。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律)了。」的罪奴生活,进入「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的得胜生活。这是何等意外的大改变!有了这种改变,我们才能深刻的体会保罗所写:「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那段经文的意义。
这就是「圣灵的更新」(多三5);我们的生命,我们的思想,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命运,一切都更新了。有了这种更新的「实际」,我们才堪称为「新造的人」,好像妆饰整齐的新妇,可以等候丈夫来迎接,在「新天新地」与主永住(启二十一1-5)。那是好得无比的(腓一)!
结语
「得道」与得救,或进入神的国,意义相似。因为「道」就是道路(太三3)、真理(约十七17)、神的话(约十二48-50),也是神自己(约一1)。听道、信道、行道,是得道的三个步骤,也是进入神的国的必经途径。所以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
亲爱的慕道朋友!你愿意得道吗?愿意进入神的国享受永福吗?请你赶快来真教会查考真道吧!